⑴电瓶车必须经检验合格(驾驶机构、刹车、音响信号必须良好可靠,技术状况要符合安全要求),方准使用。
⑵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或有一定开车技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⑶电瓶车不得超载,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转弯、调头、人多的地方,车速不得超过3公里。转弯或调头时必须正确使用转向灯。
⑷用电瓶车装载货物必须保持平稳,拴牢或捆绑好。高度不得超过距地面两米,更否认将货物拖在地面上行驶。
⑸电瓶车在运输途中不得载人。随车的装卸人员应坐稳,不得将腿、脚伸出车盘外部,待车停稳后才能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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