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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通行特别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18日
1. 车辆行驶速度:

 

高速公路最高车速(公里/小时)
小型载客汽车
其他机动车
摩托车
120
100
80
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最低车速(公里/小时)
 
(最)左侧车道
中间(两条)车道
右侧车道
同方向有2条车道
100
 
60
同方向有3条车道
110
90
60
同方向有4条以上车道
110
90
60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2. 安全行驶距离:

 

车速(公里/小时)
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的距离(米)
超过100
100以上
低于100
不得少于50
 
 

 

车距确认:规定车速100(公里/小时)时
车间距确认路段起点
0米
危险车间距
50米
安全距离
100米以上
 

 

正常超车时, 的车速(公里/小时)
两车横向间的左右距离(米)
100
1.5米以上
70
1.2米以上
如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路面结冰时,在减速行驶的同时应适当加大横向安全间距
 3.  安全行驶、驶入与驶出高速公路
1)  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制动、在车道内停车、倒车、掉头、逆行、穿越供紧急使用的中心隔离带缺口,以免发生危险。
2)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3)  除因停车驶入或驶出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或非紧急情况下停车。
4)  严禁在加速车道、减速车道、匝道上超车、停车、掉头、倒车。
5)  驶入高速公路应根据指路标志确定目的地的行驶方向,一旦驶错方向,只能继续向前行驶至立交桥掉头,或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6)  驶离高速公路前一定要注意出口标志:如果因疏忽已驶过出口,此时只能继续向前行驶至立交桥掉头,或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7)  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8)  高速公路上发现前方突然有人或动物横穿时,应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
9)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不要轻易急转方向避让,应制动减速。
10)  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需停车检查时,应在紧急停车带停车。
11)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停车时,驾乘人员应迅速转移至车辆右后侧护栏以外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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