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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司(副司)机安全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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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严格执行《调车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坚持二人一台车作业,人员不全不准动车;非本机车乘务员禁止动车。 第三条 作业前,确认已处于安全位置,进路正确,信号已经开放,挂钩员已给起动命令后,鸣笛示意,再动车。 第四条 行车时要不间断的了望,注意挂钩员的指令,并按挂钩员的指令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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