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证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良好,根据条例第四十条,道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特制定发车前例查制度。
一、车辆检验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以免车辆漏检。
二、安检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认真负责车辆进场、站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开出维修单,通知车主维修,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三、从车站发出的班车必须主动配合车站安全检查工作,对不服从检查的车辆,车站有权不予配客。
四、认真填写车辆检验登记,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阅,车辆检验执行交通部检验标准,周检率应达到100%。
五、安检员要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三检”工作,督促车主按计划车辆进行各类维护。
六、以上条款希望检验人员和驾驶员、车主认真遵守执行,发生责任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机场安全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民航机场安全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通勤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员工通勤车安全制度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
分管经营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分管交通(车辆)安全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厂内运输物资车辆临时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