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安全信息反馈制度,是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的检阅,也是促进管理人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手段之一,对消除生产现场事故隐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安全信息的来源:安全信息来源于各队从事工作的安全员、班组长、群众安全检查员、安检员、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反馈的手段是:填写安全检查手册并按规定的形式进行汇报。
3、安全信息反馈的渠道:
(1)班组长、安全员、工段长反馈的安全信息,由工段第一责任人于反馈当日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以及区队无法整改的隐患、信息,由工段负责人次日上午整理后报送安全部汇总;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落实整改,本队无法整改的问题,由工段长负责,立即向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落实整改。
(2)安全员、技术员所反馈的安全信息由所在部门安全负责人把关,并于当天以问题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有关工段,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要有复查记录,并反馈到安全部。
(3)各部门负责人及工段长反馈的安全信息,由专职安全员当天填写在安全施工日志上,填写时必须指明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复查。
4、安全信息的汇总与整理:
(1)工段由区域的专职安全员汇总当天所在工段反馈的安全信息并及时报送安全部。
(2)安全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安全信息的汇总、整理、分类,并及时报送上级领导。
(3)对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每月底以事故隐患报表形式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5、安全信息的收集办法:
安全信息主要是通过各工段专职安全员所填写的安全检查手册反馈的隐患问题及自查、上级部门检查查出的问题收集与整理获得。
7、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1)各工段必须及时准确地反馈安全信息。
(2)所有专职安全员必须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手册,并于每日19:00按照信息反馈渠道分别进行汇报处理,不得虚报、假报信息。
(3)各工段对专职安全员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认真抓好落实整改,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按四定(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原则进行落实整改,决不能将隐患留在生产过程中。
(4)每月底,由项目总工负责召集所有专职安全员,对安全隐患、问题要进行全面评价、分析,组织人员复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