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产教育制度
1、为了提高本企业环境质量与员工环境保护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2、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由环保部负责。
3、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对象为企业全体员工。
4、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制定提纲并保存相关教育或培训记录。
5、从事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6、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至少每年开展一次。
(二)、培训制度
1、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
2、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污染减排政策;
3、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环境标准体系;
4、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社会环境责任;
5、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基本理论及方法,包括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应急管理等;
6、环境污染控制技术和监测技术;
7、清洁生产基础理论及其作用等。
8、环保部应定期对被教育、被培训人员组织考试,对不合格者给予一定考核。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