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环保部负责外排水日常监测及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监测、监察分定期、不定期,正常与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实行“三班”跟踪监测,必要时不固定监测点,发现外排口水质超标时,要立即通知应急处理站打开事故池阀门,启动应急处理设备,同时对超标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超标责任进行划分,提出整改意见,形成调查报告逐级上报,选厂要协助调查。环保部要把日常监测化验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2、化验室要在送样后2小时之内,将化验结果电话报给环保部,同时要出具正规化验报告单,于第二天早上班后报给环保部。三班送样时要在第二天早9:30前电话报出化验结果,报告单在下班前报出。特殊情况时,随机取样化验,不得延误时间。
3、建立水监测台帐,每月对监测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并做好分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