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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29日

1、急诊值班医师应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后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值班。
2、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患者做到床边交接班。
3、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的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在交班簿上,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简明扼要记入交班簿中。
4、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换岗,遇特殊事情应向护士说明去向。
5、每日早晨交班,值班医师将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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