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院内感染管理组报告。
三、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的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其联单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五年。
中医医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中医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医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检尽检人员核酸采样点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整运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职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
护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医院安全生产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