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杜绝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成立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苟明勇(校长)
副组长:潘玉军(副校长)
组 员:校务会全体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二、具体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上下楼梯,严禁强调快速、整齐。
2.住校生上下楼梯,由各自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疏导。
3.学生做课间操上下楼梯,由值周行政和第二节课的下课教师负责疏导。
4.学生放学时上下楼梯,由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和班主任负责疏导,在本班学生未走完之前,上课教师不能下楼梯。
5.楼道、楼梯的照明等设备由电工等负责,每天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消除。
6.在各楼梯醒目处张贴“请勿拥挤,靠右行,严禁追逐打闹”等警示标识。
7.班主任必须利用讲班务工作的时间经常提醒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充分认识到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同时告诫学生上下楼梯要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并作好教育记录。
8.一旦发现学生违反上述规定,除进行教育之外,还要纳入班级考核;一旦发现相关教师未履行其职责,除批评教育之外,还要纳入期末教师考核。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