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种用电器必须保持完好无损。
二、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种电器的安装、施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接地要求的必须按标准接地线。
三、电气设备设施和各类电器的使用必须由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和教师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四、电气、电器的维修、更换,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学校不能处理时,应聘请专业检修单位处理。
五、在进行电气、电器维修时,要遵循如下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2、在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派专人监控。
3、进行维修时必须两人操作,并穿戴好保护用具。
4、电器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严禁用水灭火。
5、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理所带工具,及防遗失或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