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甲、乙类仓库。
三、职责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检测,本企业安全部负责对外协调和安排检测事宜。
四、程序
1.本企业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每年8月份委托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在公告栏中,以便员工了解职业危害程度及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2.检测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以便检测机构能提取到真实的样品和做出符合真实环境的检测结果。
3.检测点要全面,所有检测点均要取样。
4.对检测有异常(即超标)的项目安全部要发放"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企业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亦须做好计划,限期完成,并在整改完成前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5.对所有检测记录由安全部建档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永久性保存。
五、相关记录
《隐患整改通知书》AQ-AB-B15
《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