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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必究是安全生产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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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年05月21日
刑罚的法律责任。依法处以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是3种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为了制裁那些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安全生产法》中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共有11条。《刑法》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罪名,主要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照《刑法》第134条、135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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