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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洞口防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09日
  1. 楼面上的所有施工洞口应及时覆盖以防人身坠落,严禁移动盖板;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由于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2.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3.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边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色示警灯。
  4.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 楼板、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0mm但大于25m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6. 楼板面等处边长250mm~500m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木板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7. 边长500mm~1500mm的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预埋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
  8. 边长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洞口下设安全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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