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防护措施
为加强我局铁路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防护工作,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执行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标准
1、临近营业线施工便道物理隔离
(1)、以下地段应在施工便道靠营业线路侧设置尼龙网、铁丝网或竹席等材料的警示隔离网。
①施工便道铁路侧边沿距营业线道床坡脚距离大于等于3m,且低于路基面0.8m;
②施工便道铁路侧边沿距离营业线道床坡脚大于20m,且便道路而不高于营业线轨面3m;
③施工便道与营业线间有围墙、高于0.8m的钢轨防撞桩等自然防撞设施。
2.施工便道下穿既有桥梁,在施工便道两侧与桥梁墩、台间无自然防撞设施的,应安设防撞墩,既有桥梁净高在5m及以下地段,应在桥梁上、下游按规定标准分别安设限高限宽防撞架。
(二)临近营业线施工场地防护:
1.临近营业线施工,并行长度不足30米,施工周期长、在大型机械配合、相对固定的施工,如:桥墩、桥台、隧道洞门等施工。应设防撞墩防护,且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安排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并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列车接近时,必须停止作业。
2.临近营业线施工,并行长度为30米及以上,大型机械配合的施工,如:路基填筑、路基帮宽、站场开挖、路堑开挖、有爆破施工的作业、有施工机械和车辆通过的施工便道。应设置钢管竹排架防护,且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安排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并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列车接近时,必须停止作业。
3.处于爆破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电杆、接触网支柱、信号机机柱、桥墩、桥台等,应进行捆绑防护。
4.临近营业线施工,并行长度不足30米,施工周期长、相对固定、无大型机械作业,仅使用小型无走行装置的机具或人工作业的施工,应设置钢管绿幕网防护,且工地设专职防护人员。
(三)临近营业线设备防护标准
1.接触网支柱落石方向,并排竖绑2.5*0.2*0.25m以上方木两根,上、中、下分别用4mm铁丝4股牢固捆绑在支柱上。
2.高路堑地段接触网支柱用4根(2.5*0.2*0.25m),分两层两两并排进行防护,捆绑方式同第1条。但防护方木总高度不得超过接触网支柱旋转腕臂底座高度。
3.施工便道旁有接触网支柱或下锚拉线时应设置防撞墩,并在下锚拉线上套2~3米长的反光警示套管。
4.信号设备、电力杆及拉线等设备防护比照接触网支柱防护办法办理。
(四)临近营业线进行立杆、架线等施工,杆体、机具等设备设施倾覆后可能侵入营业线建筑限界时,必须纳入“天窗点”内施工。
(五)物理隔离设置标准
1.防撞墩设置标准:
(1)防撞墩规格:1.5长*0.5宽*1.5m深(地面以下),防撞墩露出地面不得小于0.8m(接触网支柱处不得小于1m),基础应挖至硬土,墩间净距不得大于1.2m,防撞墩采用C15砼现场灌注制作。
(2)防撞墩应按规定涂刷警示斑马线。
(3)防撞墩位置由设置管理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防护排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3.竹竿、尼龙绳和警示牌隔离设置标准
(1)竹竿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cm的优质竹材,埋深不小于0.5m,露出地面1米,距营业线线路中心不小于2.5m,设置间隔不大于4m,竹竿之间用带彩旗的尼龙绳连接。尼龙绳两端的竹竿不得越过警冲标。
(2)沿竹竿埋设方向每隔50m须设置警示牌(白底黑字),正反两面标注“运营线路,禁止跨越”字样。
(3)警示牌和竹竿必须埋设牢固、竖直。
4.临近营业线施工防护设施(防撞墩、防护排架、竹竿、警示牌)的设置位置和实施方案,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报铁路局批准。
(二)、站内等受地形限制地段防护设置要求
1.站内施工两线间宽度无法设置硬隔离时,且不使用各类机械。应设置竹竿彩条绳防护,总高度不得高于轨面0.6米,且不得侵入限界。但必须增设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每3~5分钟联系一次,当联系中断或列车接近时必须停止作业。
2.站内施工使用各类机械、工具可能侵入限界而以无条件设置物理隔离时,必须在天窗点内作业。
3.在营业线限界以外,不使用机械,且不影响既有设备稳定及正常使用的施工(开挖沟槽、敷设电缆等),设置隔离限界不足时,应设置竹竿彩条绳隔离,同时增设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每3~5分钟联系一次,当联系中断或列车接近时必须停止作业。
4.凡营业线限界以内的作业,必须在天窗点进行。
5.上述四项施工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作业。施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6.站内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两线间、枕木头、碴肩处严禁存放任何路料(钢轨除外)、机具,施工料具必须放至道床以外,不得上道床边坡,严禁侵限。
7.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封闭网时,施工单位必须报请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并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和派专人昼夜看守,施工后及时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