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20)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21)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2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23)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芯线截面S(mm?) PE线最小截面(mm?)
S≤16 5
16<S≤35 16
S>35 S/2
(24)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
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5)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26)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
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27)保护接零。
在TN线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28)接地与接地电阻
1)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
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中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29)防雷
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外挂电梯等机械设备,以及刚脚手架结构超过32米时,需安装防雷装置。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2)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3)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
4)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1、临边临口
(1)基坑周边,阳台,料台,调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脚手脚手架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立网封闭。
(2)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加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梯悬空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4)井子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建筑物通道两侧,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要设置安全防护棚。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两侧必须设防护栏杆,平台上设置安全门。
(6)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等均采用∮48*(2.75-3.5)mm的管材,用扣件固定。
(7)防护栏杆的设置,上杆高1-1.2米,下杆离地高0.5米,并加挂安全网,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8)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以下50-70米cm深。钢管离坑口的距离不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柱时,钢管可打入在板柱外侧。
(9)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10)防护栏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密目网)封闭,下部设置18cm挡脚板。
(11)临街通道除设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满挂安全网(密目网)封闭。
12、高空作业防护
(1)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设置
1)设脚手架的作业层架子外侧必须设一道挡脚板和设置1.2m高防护栏杆。
2)架子外侧设立防护网事,防护高度不得低于1.2m,立网上下均应与脚手架连接严密、牢固。
3)管架子的每一个扣件均要拧紧到4-5公斤m。
4)上下通道铺设木质桥板应设防滑条以滑跌。
(2)交叉作业
在进行上下立体作业时,首先必须有一定的左右方向的安全间隔距离,在不能切实保证此符合可能坠落半径范围的安全间隔距离时,应设能防止坠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安全网的设置应按临时洞口的安全防护规定办理。
1)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能在同以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下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 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 模板部位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多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缘等处,严禁存放任何拆下物件。
4)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通道,在受其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