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二类中毒发生后,在等待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不能停止和放弃施救,如采取人工呼吸、输氧等急救措施。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除组织人员抢救外还要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报告,并协助各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四)传染病(非典、禽流感、爱滋病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流行传染病发病期间(或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有通知的时期),工地上如果有人发热、高烧不退、上吐下泻及其它非不良反应或符合当时当地卫生部门发布的传染病症状时,要立即对发病人员暂时隔离,以防交叉传染,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拨打120电话,将发病人送往当地医院确诊治疗。当确诊为传染性疾病时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当地政府与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并将上述发生的病情由项目经理按程序逐级报告。
(五)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品贮存与使用不当时易发生爆炸事故。当气体爆炸、可燃性材料起火引起的爆炸发生,项目经理或副经理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组织应急救援组、义务消防队到现场救援,救援组首先要控制引起爆炸的火源、可燃物及助燃物,同时拨打110、119、120报警,及时通知非救援人员马上撤离事故现场,现场救援组对伤员紧急救治,项目经理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并协助各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六)暴雨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当大量雨水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应急系统立即启动,组织应急救援组开展自救,利用现场防洪、抗洪物资如砂袋、铁锹等物资进行围挡、排水,用污水泵向外排水。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向邻近单位请求支援;并按照报告程序逐级报告。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依据总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是要立即抢救伤员及保护现场和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二是要及时向所属公司经理报告。
4、应急救援的器材设备
1、在施工消防平面布置图中画出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位置,易燃易爆的位置,消防紧急通道,疏散路线等。
2、救护物资:救护物资有水泥、黄沙、石灰、麻袋、铁丝等。
3、救灾装备器材:仓库内备有安全帽、安全带、切割机、污水泵、气焊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铁锹、铁镐等、雨衣、雨靴、手电筒等、电工工具、绝缘手套、绝缘棒等。上述器材统一存放在仓库,仓库保管员24小时值班。
4、急救物品:施工现场的临时医务室配备急救药箱、氧气袋、口罩、担架及外伤救护用品等。
5、备用的水龙带与灭火器。
6、急救伤员时现场能够动用的车辆2辆,车型面包车。
7、照相或摄像器材。
5、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1、救援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培训有关安全、抗灾救助知识,学习防火与自救常识。邀请当地消防部门有关专家来现场讲课,通过知识培训,做到迅速、正确地处理好事故现场,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灭火器材使用和维护技术培训:对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演练,教会员工人人会使用灭火抢险器材。仓库保管员定期对配置的各类器材进行维修保护及管理。备用的抢险器材平时不得挪作它用,对各类应急救援物品、器具落实专人保管与定期检查。
3、每季度对义务消防队员、应急救援组和相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知识、防火器材使用培训和演练(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抢险救灾基本常识等)。
6、通讯联络
火警:119;救护:120;匪警与刑事案件及有员工死亡事故:110;工地内交通事故:122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本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是要立即抢救伤员及保护现场和组织与实施救援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二是要按照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及时向所属公司经理报告;三是根据事故情况请求社会援助(拨打120、119、110等救援电话);四是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五是生产安全事故资料(目录)
当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伤亡事故时,项目部要派专人按照以下目录立即整理相关资料。
1、事故调查组与善后工作组人员名单(事故发生后由所属公司同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共同确定)
2、安全事故报告:①事故发生的时间;②事故发生的地点;③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④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采取的应急预案;⑤事故原因分析;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⑦事故报告人(项目经理)签字。以上内容要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书面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并附电子版。
3、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劳务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8、劳务分包合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9、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10、劳务注册手续(复印件)
1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12、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手续(按事故相关的专项方案)
13、安全技术交底(按事故相关的交底)
14、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按事故相关的班组记录)
15、与事故相关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16、与事故相关的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电动吊篮)资料(复印件):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出租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租赁合同;
③设备统一编号;
④验收检验报告;
⑤安全检验合格证;
⑥操作人员操作证;
⑦出租单位对操作人员(塔吊含信号工、挂钩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⑧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
③拆装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④拆装单位的"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⑤"怀化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或"怀化市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验收记录";
⑥拆装人员操作证;
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3)承租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协议书;
②机械设备基础试验资料;
③塔吊作业或群塔作业方案(外用电梯作业方案、电动吊篮作业方案)及审批手续;
④对操作人员(塔吊含信号工、挂钩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⑤信号工操作证;
⑥对操作人员(塔吊含信号工、挂钩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塔吊、起重工试卷);
⑦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测定记录。
17、安全生产教育记录("施工队安全教育记录"表)
18、安全生产考核记录(花名册及试卷)
19、事故现场照片
20、证人证言记录(有本人签字并按手指印)
21、项目部的整改报告、所属公司的整改报告
注:上述资料要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由所属公司经理负责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各两份(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