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的剧毒药品有:氰化钾(KCN)、三氧化二砷(As2O3)、二氧化汞 (HgO2)、重铬酸钾(K2Cr2O7)、氟化钾(KF)、氟化钠(NaF)、氟化铵(NH4F)等。常见的有毒气体有:硫酸烟、卤素蒸气、盐酸蒸气、氨、硝酸和氮的氧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汞的蒸气等。有些易挥发的液体,如乙醚、汽油、苯等,其蒸气若吸入过多,会使人头疼昏迷,甚至失去知觉。因此,为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试剂、药品瓶要有标签。剧毒药品必须制订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并认真遵守。此类药品应设专柜存放并加锁,由专人负责保管。毒性药品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撒落过毒物的桌子或地板洗净。
(2)严禁试剂入口。使用移液管时应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或反应放出的气味时,应将容器离开面部适当距离,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味即可。
(3)所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凡有必要使用防毒面具的工作地点,应悬挂一个防毒面罩,以备分析人员急需时戴用。
(4)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凡使用有毒药品工作后要仔细洗手和漱口。
(5)有毒的废液应尽量作无毒处理后,再排入地下深处或倒入下水道,盛皿要洗干净,并立即洗手。
(6)水银洒落在地下时,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处撒上硫黄粉,以消除汞滴。
(7)取有毒试样时应站在上风处,利用球胆取气分析时,要保证球胆不漏气,用完后要放在室外排空。
(8)发生中毒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由于吸入煤(或其他毒性气体、蒸气,应立即把中毒迁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中毒是由于吞入毒物,最有效的办法是借呕吐排除胃中的毒物,同时立即将中毒事故情况通知医务所,救护得愈早愈快,危险性也愈小。
2.防止燃烧和爆炸
(1)挥发性有机药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处所或冰箱中,易燃药品不可放在酒精灯、电炉或其他火源的附近。室温过高时,启用易挥发物时应首先冷却,并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 (2)实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有机溶剂,如必须用加热方式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直接用火焰或电炉加热。
(3)在蒸馏可燃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器内,并确信流水已固定时,再旋开开关加热(不能直接用明火加热)。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在蒸馏过程中人员不能离开,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器的工作情况,即使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之不顾。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熄火。冷却后再进行.
(4)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不得靠近火源,应立即清洗干净。落有氧化剂溶液滴的衣服。稍微加热即可着火。应注意及时清除。
(5)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埚、瓷盘或燃烧管等,要放在不会引发火灾的安全地方。
(6)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同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过氧化钠。在工作中不要使用成分不明的物质,防止反应时产生危险的产物。
(7)爆炸类药品应放在低温处保管,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剧烈振动。易发生爆炸的操作,无关人员不得在室内,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面罩或使用防护挡板。 (8)装有挥发性物质或受热分解会放出气体的药品(如PCI5)的瓶子最好不用石蜡封瓶塞,如瓶口因用蜡封住而打不开时,不能把瓶子放在火上烘烤。
(9)分析中,有时需要对加热处理的溶液在隔绝CO2的情况下冷却,冷却时不能把容器塞紧,以防冷却时爆炸,可以在塞子上装有碱石灰管。 (10)化验室应备有沙箱及灭火器,分析室内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