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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控制的一些杂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06日

1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监理安全责任的不断加重,特别是在安全方面出现重大隐患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将建设工程监理在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按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等履行了职责作为界定。下面,笔者就建设工程中监理的安全控制的重要性、一些常见安全的隐患共性问题,结合经历对产生安全隐患问题的原因进行一些分析、对监理如何安全预控安全隐患问题、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谈一些想法,以求共勉。
        2监理安全控制的重要性
        2.1建设工程行业是个高危行业
        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是安全隐患问题的频发区、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又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参建人员接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安全意识层次高低不一,且具有人员流动性大、露天作
        业、高处作业多,作业环境变化多,劳动繁重且体力消耗大以及投入的机械、设备用量大和操作不当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多等特点,因而危险性较大。
        2.2安全控制是监理遵守法规之责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可知,监理安全控制不守法,对监理个人,小则将受到记不良行为,大则将受到除消执业资格,甚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企业则将面临罚款、停标以及降级等处理,总之,将直接影响个人的前途和企业的命脉。
        2.3安全控制是监理履行合同约定之职
        委托监理合同中有关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可见,建设方已将安全控制责任交付于我们监理,要求我们将安全控制工作抓好。如果我们监理人员对安全控制工作不作为,那就是违约。监理方受建设方委托,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对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等进行目标控制,试想,如果我们监理的一项建设工程中安全上隐患问题频发,甚至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那这项工程将会在问题整改以及接受调查、处罚等过程中渡过,那可是一项可悲的工程。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人的安全无法保障,那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等目标控制也将无法保证实现。因此,我们监理有义务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抓好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一些常见共性问题
        3.1从安全管理的行为上谈
        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到岗或在岗不履职;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无或不健全;
        不按规范、标准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实施;
        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错误指挥;
        施工人员违章作业;
        对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指令等执行不严;
        对较大以上危险源识别以及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对进退场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不到位;
        对生产、生活区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特种作业岗位无证上岗操作;
        对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不及时,“带病”作业;
        劳动保护用品无发放或不及时;
        大型机械无检测合格使用;
        防护、支撑体系无验收合格使用;
        安全管理资料无及时性、真实性等。
        3.2从场地安全管理上谈
        生活区、办公区板房搭建材料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
        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的灭火器配备无或数量、质量不满足要求;
        生活区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无限电装置;
        生活区食堂、厕所等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
        施工场地脏、材料堆放乱等现象;
        施工基坑边、楼层边、楼梯边、电梯井边等临边防护不到位;
        配电箱无标识、电箱门无上锁、电箱内PE线无连接以及接线不符合要求等;
        临时用电线缆破旧、线缆无架空或埋地等随地拖设;
        施工现场照明以及安全电压使用不满足施工需要;
        脚手架防护体系、施工支撑体系搭设材质不符合要求;
        防护体系、支撑体系的扫地杆、大小横杆、立杆等设置不符合要求;
        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无二层防护;
        塔吊基础内积水无及时抽排;
        塔吊防雷接地未可靠连接;
        施工用氧气瓶与乙炔瓶混放;
        施工用圆盘锯无防护罩;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或无标志;
        施工卸料平台搭设材质以及后置锚固、四周防护不符合要求等。
        4经历回顾及原因分析
        4.1案例1
        2006年的某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工程,该工程塔吊基础采用静压预制管桩持力。笔者巡视至施工现场,发现两名截桩人员在基坑下对向东倾斜约30度,约2M长的桩身进行切割,另挖机操作人员用钢丝绳将挖机和桩体进行连接、捆绑,企图用挖机固定桩身不倾倒伤人,发现此情况后,果断地要求了截桩人员即时地撤移开桩身附近,即刻间桩身倒地,在场人员目瞪口呆,所幸,无人员伤亡。后了解系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租用一台挖机进行塔吊基坑开挖作业,监理人员和安全员均在现场旁站,但未能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正确判识和制止,任由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此事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有惊无险,但对笔者的安全警示教育很深。
        针对此次经历,事后笔者分析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施工方未按基坑土方开挖方案和监理的安全交底的联系单内容对挖机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工作;
        施工方未按操作规程对截桩人员和挖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员、现场监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风险判识能力和安全意识差;
        安全员和现场监理人员在岗履职不够。
        4.2案例2
        2008年的某住宅工程项目进入粉刷施工阶段,某施工方的粉刷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即将进行粉刷作业。因笔者一直担心施工用脚手架连墙件会被私拆,于是,笔者就如何安全使用架体,先组织施工方安全员以及班组长召开了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在会上着重强调架体连墙件严禁私自拆除,如需拆除,必须报批,须在附近洞口部位采取先加固,后拆除连墙件的方法,并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接着我们监理部还签发了关于施工方必须组织对架体走道板、临边防护、连墙件等检查消除隐患;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员必须加强巡视现场等工作要求,再次为确保安全,在接近粉刷使用架体的前一天,笔者还组织建设、施工以及我们监理人员对脚手架体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很好,可到了第二天早上,监理人员上班巡视现场发现建筑物北立面一段长15米的五层架体倒塌,东西两端脚手架被斜拉,惨不忍睹,所幸无人员伤亡。此事后监理调查,发现脚手架连墙件大多数已被施工方粉刷人员拆除,造成了架体失稳,后遇夜间起大风,导致了架体倒塌。
        针对此次经历,事后笔者分析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施工方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差;
        施工方对监理的安全控制要求、指令执行不力;
        安全管理人员的巡查、检查、验收工作流于形式。
        以上只是笔者在监理工作中的两起经历,当然,建设工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出现稍有影响的安全生产等级事故也是较多的,这里仅起抛砖引玉之用,另就上述经历以及结合近几年来的各类隐患问题和事故原因来分析,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周围环境影响所造成。所有隐患、事故的发生均能反映施工方安全控制工作“两不到位,两不落实”,即安全教育不到位:主要是表现在教育流于形式,造成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缺乏,特别是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能力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对安全防护用品材质为检查、不试验,使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机械设备不及时进行检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蛮干之事时有发生,存在侥幸心理。安全防护设施不落实:施工现场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除,工人不能在安全的环境中操作。面对当前建筑工地在安全管理上所存在的问题,我们监理有责任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督促、帮助施工方提高自身的安全控制水平,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5再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的一些想法
        5.1监理人员要及时地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充分体现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监理人员首先必须学法、懂法,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新版GB50319--2013监理规范,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法规意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以及标准进行监理。只有具备了过硬地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不断学习,以及结合工程特点和对法律、法规等内涵的正确理解,才能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形象,做到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在自已的岗位上才能“在其位,谋其政,同其政,负其责”。
        5.2建立健全安全控制管理制度
        为确保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能系统划地、规范划地进行,我们监理要及时根据监理规划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控制管理制度。项目理部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建立安全交底工作制度、安全巡检日记制度、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部位旁站制度、安全专题会议制度、安全月报制度、安全综合评比制度、节假日以及恶劣天气管理制度、安全资料归档制度、事故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我们监理在参加第一次会议时可对就建设工程安全控制思路、工作方法和措施以及安全控制的关键部位、工作重点等方面向参建各方进行交底工作,以取得在安全控制方面得到理解和支持;另可随工程进展适时组织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等条文进行宣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防火、高空进行、临边防护、大型起重机械安拆及使用、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体系搭拆及使用、劳保用品发放、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服从监理、建设方安全控制等方面进行安全专项交底工作。
        项目监理部总监应要求每位监理人员均要参与安全控制工作,加强日常巡视工作,并严格按规定配备安全专职监理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可果断处理,对暂时不能现场处理的一律移交安全监理人员或报告总监处置,监理人员应对日常巡查、要求限期整改以及复查方面的安全控制工作做好记录。
        项目监理部总监要亲自抓好重大危险源等关健部位的台帐建立管理工作,并要求监理人员随时监控动态,及时审查方案、组织对部位验收以及旁站管理工作,另视情况可向本企业通过电话、月报以及信息系统报告动态管理成果,以确保安全控制落到实处;针对工程安全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安全月报时间、会议参加人员、以及要求施工方汇报一周、当月安全控制工作、需协调内容等方面可作相关规定。
        项目监理部可视工程规模大小按合同包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对安全管理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并报告建设方予以奖励,反之,进行批评和教育工作,甚至罚款处理,以此来调动全员的安全管理积极性,推动监理安全控制工作;针对春节、元旦等节假日以及强风、大雨、严寒酷热等恶劣天气等方面要及时要求施工方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履职,且做好带班作业,另要求加强安全巡检及时处置隐患,必要时作出停工处理。
        我们监理人员要严格审查施工方报审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施工方配备足够的救援物资,督促加强演练工作,确保安全处置突发事件。安全工作抓得再好,也不能保证不出险情或安全生产事故,因此,总监针对一旦出现险情或事故后,在报告程序、报告时间以及如实报告内容等处理方式上要作出要求和相关规定,力争减少损失,防止事态扩大。
        项目监理部安全控制资料应由总监第一负责,总监应要求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将施工安全管理行为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专项方案审查资料、安全工作交底资料、安全巡检资料、安全旁站资料、重大危险源控制资料以及安全专题会议、月报以及签发的联系单、通知单等资料进行收集,并及时交由总监审核,再移交专职资料员负责分类建册归档管理。
        53做好‘四个'转变工作。
        在安全控制过程中监理人员在思想上要有‘四个’转变:从单纯地抓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管理向班组以上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管理转变;从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向对施工现场加强巡查进行转变;从巡视、检查现场逐步深入到工程的重要部位、重要环节进行旁站管理转变;从抓总包单位深入向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控制进行转变。
        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我们监理要及时组织对施工方安全控制体系,在项目安全控制人员组建、安全保证措施、应急救援方案等方面进行审查;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以及持证情况进行审查;在施工阶段,我们监理要及时组织对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标准交底,对生活、生产区的临时用电、消防防火、脚手架体系、大型机械安拆以及使用、模板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以及临边防护等较大以上危险源控制工作进行学习,提高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让其了解监理安全控制的意图和思路,且在施工过程中能较好地配合监理抓好安全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在安全的保障下进行实施。
        我们监理人员在安全控制工作中,要努力做到每日进行巡查、每周组织一次检查。主要在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形态方面进行巡、检工作,对项目经理、安全控制人员不在岗,或在岗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进行安全巡检,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等;起重设备司机、司索、脚手架搭拆、用电、焊接以及高空等特种作业部位无证人员擅自作业,或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进行巡检,对存在隐患的给予口头现场制止,约谈项目负责人,或者对隐患部位签发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向建设单位报告的同时,可发涵至施工方所属公司进行通报,另视情况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我们在检查中应向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使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一定要坚持按照“一个标准、两个到位,二个结合”的原则做好安全监理检查工作。一个标准:即严格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两个到位:即对重要部位、隐患较多的施工现场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施工现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到位:二个结合:即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专项治理检查相结合:检查与复查结合。只有对“关键人员”、对“关键部位”,实施采取“检查、巡查、旁站”安全控制工作,且充分调动施工、建设参与各方的积极性,齐抓共管,才能提高安全监理的效果。
        5.4加大监理控制力度,严格把关,做到细、狠、准、实。
        我们监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大安全控制力度,严格把关,做到事事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加强巡查与检查相结合,变事后把关为事事预防,事中抓控制。从管结果为管因素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的预防控制。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重点监控,消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从根本上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概率。我们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中要做到四个字:细、限、准、实。细: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认真检查,一丝不苟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狠: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决要求整改,决不心慈手软;准: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对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认真查、从严抓,防患于未然;实: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的要真实、齐全、及时。
        5.5预防为主、动态控制
        我们监理人员在安全控制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监理,又要热情服务,即:态度要好,原则不放,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工作方法。我们要鼓励、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创优达标工作,又要充分调动施工企业的安全控制工作积极性,与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安全控制工作。每个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投入安全控制工作的思想,规范自身行为,塑造自身形象,提高待人艺术,要从小事、实事做起,既要严格监理又要以理服人,认真按照“廉洁、高效、公共、优质”来履行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本着实事求事的原则,秉公办事,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讲究工作效率。虚心听取受监单位意见,接受委托方的工作指导。
        在安全控制检查的手段上,要把被动检查转变为主动的全过程动态抽查、巡查监督,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静态的事后管理变为在动态中控制管理,加强动态巡检,针对工程施工阶段的临边防护、脚手架体系、临时用电等易出问题的部位采取经常性巡查、定期抽查、跟踪检查、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使安全控制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促使施工企业增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能力;促使施工现场一线人员增强自保、互保和联保的安全意识。
        在对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要注意工作方式,不能因个别问题否定整个工地,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不足之处,帮助、督促施工方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对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好的人员、好的现象,要进行表扬和宣传。对有章不循、违章违纪的行为要坚决制止,采取经济处罚、停工整改等措施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并将一般的事故发生频率降到最低程度。。
        以上只是从笔者结合一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行为和工地管理上的共性安全隐患问题和经历,谈了一些安全控制工作想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问题涉及到人、机、料等诸多方面,涉及到的不安全的因素也很多,因此,微不足道。
        笔者始终认为监理人员抓安全控制要采取怀疑一切的态度去抓,凡是对产生安全隐患的一切人的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形态都要抓,我们每个监理人员都要加强法律、法规、规范以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已的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自已的聪明才智,提高安全风险判识能力;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和隐患、事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巡查、检查、旁站工作;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且在工作中要发扬团队精神,提倡互敬互爱、相互协作,加强监控力度,这样终会提高监控工作质量,努力减少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建设工程在安全的保障下顺利实现监理的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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