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工程造价的1%提取安全经费,并实施双示范工地保证金制度。由财务从工程款中一次扣除。在建项目经行业管理部门检查达标并授牌后,按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的《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要求对班组进行奖励。如未实现目标的,则项目部通知财务从保证金中,按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双示范目标责任状》要求对班组进行惩罚。
2、按质量安全部书面通知对班组进行奖罚和有关安全经费的列支。
3、建立安全经费专用帐户,公司拨款35万元,作为安全备用金,做到专款专用。、
4、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提高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创建步入良性循环,使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能够正确得到贯彻执行,特制定以下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4.1、班组进场前必须与项目部质量安全部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2、各班组所有分部工程必须达标。对于未达标班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元给予罚款。
4.3、每创一个安全示范工地,项目部按建筑面积以1元/㎡奖励给班组(其中20%奖给班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4.4、分部质量安全状况较差经质量安全部多次督促屡教不改,除停工整顿外,给予1000—2000元罚款,
4.5、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或文明创建检查中,检查不合格项目部视其情节或整改情况给予班组2000——3000元罚款,罚款由财务部从该该班组费用内直接扣除。
4.6、各班组所有分部均能100%达标,且质量安全文在项目部平时及季度检查中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项目部年终给予5000元奖励,授予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先进班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