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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安全检查计划与实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7月08日  ♡ 收藏本页

(1)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每月组织一次,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检查后填写安全检查表,并由施工项目部整改闭环。

(2)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长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根据上级管理要求或季节性施工进展情况,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检查。

(3)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技术方案执行状况、施工机械和安全工器具完好状况、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作业情况等影响安全施工作业的各项活动。

(4)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相应施工技术方案是否规范执行、施工机械化和安全工器具是否完好、现场安全工况是否良好等;作业过程中,应做到“四不伤害”。

(5)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做好闭环整改工作,对于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通病开展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6)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报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

(7)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按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8)各级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人员应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职责,监督开展问题整改与隐患消除工作,认真落实闭环管理要求;严格做到“违章问题不整改不作业、安全隐患不消除不作业”。

(9)一切施工现场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明确,并在站班会上向参与作业的人员告知。安全监护人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向施工负责人请假,另派安全监护人。

(10)安全监护人必须监督并保证:

1)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置、现场安全交底到位,必要时补充布置有关安全措施。

2)必须制止作业人员野蛮施工、扩大工作范围、扩大工作内容、变动安全措施(方案)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时刻提醒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做到100%防护。

3)监督各种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的现场检查和正确使用。

4)制止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安全监护人对违反规程、安全措施(方案)规定的行为责令其停止作业,同时向施工队长或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做好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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