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司押人员安全意识,根据季节、节日特点签订交通、生产、消防安全保证书或安全协议书,进而杜绝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①2010年2月5日前,全体司押人员必须签订《春节与“两会”期间油品配送安全保证书》,最大限度保证春节与两会期间的油品配送安全;
②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签订《两会期间的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③于2010年4月28日前签订《“五一”期间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④于2010年9月28日前签订《“十一”期间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⑤于2010年11月15日前签订《冬季油品配送期间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五、运营中心要加强日常油品配送过程中的车辆安全与油品数质量服务督察,对违反公司规定或中石化油品配送数质量规定与“八项禁令”的各类违章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或依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六、行政中心要加强公司厂区、宿舍、食堂、发油室、车间的用电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禁止私自乱接临时电源线路,当切换使用自备发电机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免发生超负荷故障而导致用电火灾事故的发生。凡涉及公司临建基础建设项目,行政后勤部门必须代表公司同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与《动火证》,并接受运营中心的督察。行政后勤部还应建立健全厂区内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查、管理台帐,并配合运营中心做好公司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演练,最大限度消灭各类违章事故隐患,进而确保公司辖区的日常安全。
七、运营中心综合管理部必须按照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安排油品配送车辆进行年检、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及对司、押人员的各项年审事宜,确保车辆、人员符合北京市化危车辆上路运营的法定要求,对保险到期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续保手续,避免由于工作失误而导致车辆出险后公司利益受损。
八、运营中心技术部、车队要加强车辆维护与保养,每月必须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鉴定与整改(另:技术部与车队每月必须对车辆进行3次安全检查,重点部位是:传动轴、悬挂、罐体、管线、API、人孔盖、打泵系统等),并建立相应的车辆检查等记录台帐,万无一失,确保上路车辆的车况安全,进而杜绝由于机械事故而导致其他事故的发生。
九、经营中心必须根据中石化物流中心指令,合理、优化安排车辆执行油品配送任务,在圈定付油卡中油品时,必须注意车辆最大安全容积,杜绝各类装冒油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多仓车,须特别注意)。当执行夜间任务的司机提出合理安全需求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和及时调整,凡司机报告并经技术部确认,同意回司修理的车辆,必须予以支持,禁止安排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的车辆执行油品配送任务,违者,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