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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0日

  2、二级用火:

  A、停产检修并经吹扫、蒸煮、清理等处理,且化验合格的易燃易爆、有毒生产装置。
  B、从易燃易爆、有毒装置或系统拆除,且运到指定地点的容器、管线等,经过相应处理或化验分析合格者。
  C、除萃取车间、二硫化碳储存库,以外的工房、库房内的作业。

  3、三级用火:

  在厂区内,除一、二级用火以外的临时用火均属三级用火。

  4、四级用火(固定用火区):

  厂区内,设有一处固定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到用火区焊补的物件,必须在固定用火区焊补,尽可能减少在禁火区用火次数。用火区内应设有使用、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5、用火报批的管理:

  A、一级用火:由生产部门负责人组织动火作业单位负责人、所在车间负责人、相关生产、技术、安全防火人员等,共同拟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单位负责填写动火证,报企业总工程师、安全主管负责人审批;安全部门备案。
  B、二级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防火人员等,拟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单位负责填报动火证,并报安全主管负责人审批;安全部门备案。
  C、三级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负责制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填报动火证;报安全部门审批备案。
  D、四级用火(固定用火区):由动火人员负责制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填报动火正;并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安全部门备案。

  (三)常见事故的原因

  1、动火设备内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清洗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
  2、气焊气割动火所用的乙炔氧气都是易燃易爆气体,胶带、减压阀等器具不完好,出现泄漏。
  3、在动火作业时,无论是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金属熔液易到处飞溅,使周围的地漏、明沟、污水井、电缆沟、以及取样点、排污点、泄漏点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4、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平都是压力容器,如果使用不当,或离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够10米,或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够3米,当乙炔瓶、氧气瓶受热或漏气时,都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5、电焊时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与再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它设备、管线上引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是设备管线损伤,留下隐患。
  6、电焊作业时,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工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作业,造成人员触电。
  7、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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