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26日晚19时左右氨水贮槽液位已达14吨,当班操作工将氨水倒送4号球罐,为图方便省力气严重违反先开放空阀再开加压阀的操作程序。因加压时间过长,又未能及时打开放空阀,最终导致氨水贮槽于20点20分爆炸,该操作工当场死亡,经济损失达7万余元。从化肥厂两个不同时期所发生的事故,习惯性违章作业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危害极大,既造成企业财产损失又造成人员伤亡,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形象构成严重影响。
2、造成企业经济负担过重、效益下滑。
统计数字表明两年来化肥厂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间接损失一百多万元,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并且在处理事故及善后工作中投入许多人力和财力,事实再一次证明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有关建议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教育要贯彻“人本思想”,通过对习惯性违章所造成事故的典型案例分析,指出两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危害性,并用现身说法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认识。要求职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行为,盲目蛮干及侥幸心理,建立安全工作层层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2、提高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的严密性和规范性。
在工艺设备操作中坚决杜绝随意改变和变动工艺规程、工艺条件及工艺要求,切实保证从制度上杜绝由于违章而造成的事故。
本溪化肥厂通过认真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特别是“1.26”爆炸事故。把严格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办事做为头等大事来抓。针对操作规程不严密、不规范等现象和问题,通过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安全员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落实整改工作。从1992年到现在各类事故明显下降,人为发生的事故得到了有效遏止。
3、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从根源上减少和制止习惯性违章行为。
生产现场是企业生产的主战场,统计表明95%以上的事故是发生在生产现场。所以,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由于习惯性违章产生于生产现场,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又是由人、机、环境三个方面构成的,所以,为了减少和制止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不能单方面强调人的因素。如果生产现场的工艺设备和生产环境不科学不严密,那就易使人产生习惯性违章的动机。如上面的一例坠落事故就是导轨上没有设防护栏,设备安全性还不够严密。再如:一些中小化工企业,由于操作环境不好,噪声过大,使人心烦头昏,就会使操作者习惯性违章,远离和不愿进入操作场所。因此,有目的有计划地改进设备,改变环境是企业减少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根本途径。当然,人、机、环境三个方面中人的因素是主要的,人能改善设备和环境,只有解决好人的能动性,才能使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与人的生产行为有机的结合起来,达到合情合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制止习惯性违章行为。随着化工产业和企业的改造与发展,工艺设备上的不安全因素将会逐渐减少。然而不管技术如何先进,设备如何优良,都是由人及人机系统控制的,如何提高人的素质、并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及使命感,将是当前和今后做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话告诫我们要想避免事故就要从发生事故的源头抓起,从化工生产中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抓起,增强防范意识。只有全体职工安全意识提高了,企业安全工作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