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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3日

  2.监督要点

  完成初步设计后,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作为建设单位的安全部门或监督部门,要派员参加。这就要求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会识读平面面布置总图、工艺流程图、消防系统方案图、含油污水处理方案图和电气初步设计图等,并指出设计中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平面布置中的如石油库的合理容量,油罐区及其他各区域的位置是否合理,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消防通道是否合适,绿化与环保是否满足规定等。

  (2)工艺布置中的油品流向是否合理,操作工艺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能否保证油品质量,是否选择最佳或优化工艺。

  (3)在消防设计中,消防冷却水容量和消防水池容量是否足够,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或防火堤高度是否足够,固定式泡沫灭火能力如何,零星消防器材在初步设计中配置是否合理等。

  (4)在电气设计中,要判断石油库供配电方案是否合理,是双向供电还是单向供电,电力负荷计算是否正确,防静电设施、防雷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等。

  (5)在给排水设计中,尤其要确定含油污水的汇集与处理、排放工艺选择是否可行,针对环境评价报告,把因项目建设而引起的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6)在土建设计中,要考虑油罐基础的设计方案,建筑耐火等级及建筑材料,通风措施等。

  (7)在工程预算中,要列出消防设施、防静电、防雷电、含油污水处理、防腐、防泄漏及其他安全方面措施的款项。

   (四)施工设计阶段

  1.监督原则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应是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依据。在工图设计时,应不断完善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并落实初步设计审查中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意见。

  (2)施工图设计阶段,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一般情况不实施强制性监察及监督,但设计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图设计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督。经审查批准,涉及到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在施工图设计时如有变动,要征得有关安全监督(如消防、环保、电力等)部门和建设单位安监部门的同意。

  2.监督要点

  施工图设计阶段一般实施自行监督,主要应由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和专业设计负责人对施工图设计内容及质量实施监督,除了可以参考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的设计监督要点外,还可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及专业设计特点,编制具体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施工图设计要则。根据国家及行业企业主管部门现行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自行实施监督。

   (五)施工阶段安全监督

  在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组织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技术交底会,会上要对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设计单位要针对施工图中有关问题进行交代,会议至少要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参加,必要时应对安全措施的设计作进一步说明,其内容应有安全项目,如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防爆、防静电设施的施工安排。

  施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程监管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石油库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各项安全规定,如动火管理制度,安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等,既要保证安全施工,又要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六)验收阶段安全监督

  在进行建设项目验收的同时,要提供安全措施和设施施工情况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专题报告(含隐蔽工程施工记录、油罐基础沉降测试记录、水压试验记录、焊缝探伤记录、防腐工程施工记录等);

  (2)消防设施及设备的试运行情况及记录;

  (3)防雷、防静电接地点平面图及测试数据表;

  (4)含油污水排放情况及含油浓度测试记录;

  (5)安全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明细;

  (6)安全、卫生、消防知识培训及考核成绩表;

  (7)消防设施及人员配备表等。

  验收人员通过对上述材料及到现场检查并分析评价,必要时要进行现场抽查、测试相关项目,为安全方面验收提供依据,也是劳动、消防、环保等部门发放许可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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