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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爆炸物品管理现状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01日

  爆破作业,是集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清退、销毁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环节,是实现爆破器材研发、利用和管理目的的终结点。由于爆破作业分布区域广泛、点多、流动性大和作业环境不特定性以及可直接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多,人员成分复杂,是一个极易发生爆炸物品流失和严重涉爆案件、事故的环节。

  新的《民用爆炸的品安全管理条例》从法律制度上明确规定了采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建立国家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用计算机技术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这些制度、措施对实现爆炸物品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防止爆炸物品流失,预防爆炸事故、案件,保障公共安全,保证爆炸物品合法使用,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将起重要作用。但是从工作实践看,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运作后所凸显出的缺陷以及爆炸物品管理现不容乐观。

  一、管理现状

  (一)、爆炸物品计算机监控面局限,管理盲区宽。

  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的运行,解决了从生产到使用库管各环节的监管问题,使爆炸物品的流量信息采集更加快捷、准确,流向轨迹清晰,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但由于信息系统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厂家、储存库、运输、购买、销售、使用单位的入库、出库。在实现爆炸物品研发、利用目的和最易发生爆炸物品流失的关键环节爆破作业环节(爆破器材从使用单位库房出库后到爆破作业结束),确成为了信息系统监控的盲区。爆破员凭电子卡从单位库房将爆破器材出库后,计算机监控也随之中断,在广大地区,爆破器材的运、管、用、退、登记,全部是由领取人自己操作,在什么地方使用?使用了多少?剩下多少?去向都是由爆炸物品持有者在决定和掌控。2006年以来我市查处的20余宗私存爆炸物品案,追查来源90%以上的爆破器材都是从爆破作业环节流失的。如某县泥溪乡,一社长私藏炸药200多kg,被公安机关发现,三次收缴未果,后动用武警才将其强制收缴;2007年一精神病人与一商贩发生纠纷,扬言要炸该商贩商铺,公安机关立即进行调查,确在另一社长家中查获炸药120公斤;2007年6月我市一交通建设工程爆破作业时出现大面积盲炮,原因是爆破员从库房领出爆破器材后,私自将爆破器材交与无卡人员爆破造成的。2007年7月某县沙溪镇张某(曾是爆破员)将修路用的雷管、炸药拿回家炸鱼将自己炸死;这些爆破器材的来源同属爆破作业环节。特别严重的是一些企业、部门对信息系统产生了依赖性,认为信息系统万能,日常监管严重滑坡,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制度不能坚持实施和落实,形成了领有人批,用无人管,剩余无人查的严峻局面。

  (二)、爆破器材横向流通十分严重。由于前述因素和爆破员自由掌控爆破器材的实际存在,脱离信息系统监控后的爆炸物品在承包者(爆破员)之间,承包者(爆破员)与社会人之间,工程之间相互转借、转让、买卖的行为普遍存在,有的持卡单位成了爆炸物品二手交易者,行成了一张极具伪装色彩,不发生问题、无人举报,公安机关是很难掌控的地下横向流通网,使爆炸物品管理失控、流失的缺口增大。在接受调查的20个社会爆破员中,都不同程度私存有爆破器材和横向交易的行为,接受调查的10个企业爆破员中,有私存爆破器材行为的占6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爆破员不经任何许可为他人提供爆破作业的不在少数。经对爆破员揽私活所使用的爆破器材来源的调查,主要是在正常施工中,采取多领少用的手段获取的。其次是爆破员之间的横向交流。2006年我市一乡村公路工地,爆破施工出现36个盲炮,在组织处理时发现36炮中有26炮根本未装药(只有雷管脚线),其余10炮有的只装了雷管或极少量炸药,在追查时,爆破员称是因业主给的工资太低,想用节余的爆破器材作补偿;2007年元月在查处一砖厂爆破员在一公路施工中发生爆破飞石事故时,发现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就是该爆破员从砖厂爆破器材库正常出库后,再到许可的作业范围外使用获取高额利润;2007年4月我局查处的四宗爆破毁物引发的投诉中,有三宗是小砖厂的业主(爆破员)利用砖厂的爆破器材私揽工程造成的;如我市政协捐款三万元为某县芝苞乡芝苞村修公路,购买了1.5吨炸药,而实际只使用了八百多公斤,该村支书、村主任将剩余的炸药私卖,私分,被群众举报,二人受到法纪追究;2007年5月我市一建设工地开工,业主要放12个开工炮,结果出了7个盲炮,经查是爆破员使用了另一爆破员提供的过期雷管所致;2007年7月一建设工地老板不经许可就将400余公斤炸药转到另一县工地使用;2007年8月一建筑工地老板一次就向另一建筑老板借炸药一吨;2006年我市发生三起报复爆炸案件,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爆破器材也都是从爆破员手中获得的,有一人就曾在一个小煤窑做过爆破员。这些案件、事故发生后,从涉及单位的账面上根本查不出线索。

  (三)、物理防控措施不落实,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情况频繁发生。

  一是爆破作业单位爆破器材库不符合国家标准,险象横生,2007年3月以来,我们对全市常年使用单位(矿山、煤窑、砖厂、采石场)库管硬件情况进行调查,只有3.5%基本符合国家标准。主要表现为库区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建筑结构不符国家技术标准,过于简易化;防护措施、手段单一,特别是技术防范缺乏,有也形同虚设,花了钱无效果;守护人员素质难适应职责的需要,守护形同虚设,如2007年7月我们在一矿山的爆破器材库区内活动了一个多小时,竟没有看到有守护人员和保管人员。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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