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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中火灾爆炸危险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21日

        2化工工艺过程中的火灾爆炸危险
        化工生产过程中,由于采用高温、高压、低温、负压、高流速等工艺条件,因而危险因素很多。 高温高压下气体的爆炸极限加宽,容易引起爆炸性气体的爆炸。有些工艺要求的物料配比就处在可燃物的爆炸极限边缘,一旦操作不当,便可能发生爆炸。有些易燃气体为便于储存,常是将气体加压液化装瓶,如果泄漏出来,立即产生大量气体,遇火造成火灾或爆炸。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机械设备,如发生化学腐蚀可能造成物料泄漏,材质不符合要求也可能造成设备机械性能差,都可能成为事故隐患。
        另外,整个工艺装置,设备的布局,装置之间的间距、位置等都对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发生影响。化工企业中,各种设备、装置、管道纵横交错连成一体,如果一个部位发生火灾爆炸,往往会迅速地向周围扩展蔓延。
        四 防止火灾爆炸的措施
        1 有燃烧爆炸危险物质的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对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的物质,首先要考虑尽量改 进生产工艺,一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物质。另外,为防止易燃气体、蒸气和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构成爆炸性混合物,应设法使设备密闭,对带压设备更需要保持其密闭性。在负压下操作的设备,也应防止进入空气,如果管道及设备密闭不良,负压部分可因空气进入而达到物质的爆炸极限。为保证设备的密闭性,对危险设备及系统应尽量少用法兰连接。输送管道应采用无缝管。除此之外,还必须根据物质的不同理化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
        A对于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物质,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遇水能燃烧的物质等,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和发生爆炸。
        B互相接触会引起燃烧爆炸的两种物质不能混存;遇酸、碱能分解燃烧爆炸的物质,应防止与酸、碱接触;对震动、撞击、摩擦等机械作用比较敏感的物质应轻拿轻放。
        C对易燃、可燃气体和液体蒸气,根据它们对空气的比重,采取相适应的排除方法;根据物质的沸点,饱和蒸气压力,考虑盛装容器的耐压强度,贮存温度、保温降温措施。
        D对不稳定的物质,在贮存中应添加稳定剂。某些受太阳光作用会分解或生成氧化物的物质,可存放在金属容器内或暗色玻璃容器中。
        E对容易产生静电的物质,在生产或储运过程中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F对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可设置防护堤,以防止火灾随水流由高处往低处蔓延。
        G用难燃或不燃的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2、厂房的防爆泄压措施
        依靠设备密闭来完全消除厂房内的可燃物是不可能的。生产过程中,往往  借助于通风来降低车间厂房里空气中可燃物的含量,由于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气体,因此不能循环使用,安装排送风设备的风机室应与厂房隔绝或与厂房独立分开。同时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通风机和调节设备。排除有燃烧爆炸危险的粉尘和容易起火的碎屑的排风系统,也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如果粉尘与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混合物时,则不能采用湿式除尘器。含有爆炸粉尘的空气,宜在进入排风机前进行净化,以防粉尘进入风机。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或非燃烧体的楼板等防火分隔物。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等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其爆炸压力最大可达40~110吨/平方米。为避免厂房遭受倒塌破坏,通常在有爆炸危险的厂房设置轻质板制成的屋顶、外墙或泄压窗,一旦发生爆炸,这些薄弱部分首先遭到破坏,可刹时向外释放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得室内爆炸产生的压力骤降,从而减轻承受结构受到的爆炸压力。
        3可燃物大量泄漏的处理
        大量可燃性物质的泄漏对化工生产威胁很大,会造成重大事故。为防止可燃物大量泄漏引起燃烧爆炸,必须恰当进行处理。处理措施有如下几点:
        A一旦物料泄漏,设置在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检测仪会立即报警;
        B操作人员应立即停车处理,打开灭火喷雾器,将气体冷凝,或采用蒸气幕进行灭火;
        C操作人员要控制一切工艺变化,工艺控制如果达到了临界温度、临界压力等危险值时,应能够正确进行处理。
        4化工企业内部禁止吸烟
        化工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一般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它们在生产、加工、处理、贮运和使用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遇明火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由此而引起事故。因此加强明火管理,严格禁烟制度,对化工企业来说,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是防止火灾、爆炸危险的主要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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