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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安全观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06日

    人民是社会的主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面对安全事故多发势头,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党中央高度重视,胡主席总书记、温总理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始终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对矿工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温总理去年元旦赴陕西陈家山煤矿慰问矿难家属时的讲话,让人记忆犹新。

    最近中央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中央的要求和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工作中,我们并不缺乏制度,但在不少地方,制度却成了一纸空文。制度写在了墙上,挂在了嘴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制度一旦变成了装饰品,其作用就消失殆尽。制度源于实践,凝结着血的教训。因此,我们在忙于制定制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严加惩罚,使其付出沉重的代价。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摆正人与发展的关系。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让人民共享。人民是发展的动力,造福人民更是发展的目的。发展需要速度,但人民更需要安全。企业的利润、领导的政绩等与人的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作为官员必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企业绝不能忽视安全,唯利是图,本末倒置。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鞭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安全生产责任大如山,那种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无所作为的形式主义贻害无穷。政府是人民的“守夜人”,负责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中央政令,各级主管部门应切实转变作风,抓工作不能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实抓严,通过抓好落实,消除法律政令的“肠梗阻”现象,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

    国家需要发展,社会需要和谐。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是当下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群众过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是我们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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