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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必须严起来落下去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特别是对煤矿进行了专项整治。一些地方政 府和各地工会也作了一定努力,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煤炭行业目前依然是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1日至25日,各地煤矿发生伤亡事故144起,370人死亡和失踪,平均每天发生事故5.76起,死亡和失踪14.8人。煤矿大小事故接连不断,不仅给许多矿工和他们的家庭造成痛苦,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重效益轻安全

当前,煤炭热销,价格上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各类煤矿纷纷不顾安全生产条件突击生产。一些国有大矿和通过验收的小煤矿存在超能力突击生产的现象;一些小矿主为牟取暴利,不惜对抗国家法律法规,铤而走险,冒险蛮干。去年黑龙江省鸡西矿务局“6·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和今年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5·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一些相似之处:同样是高瓦斯矿井;同样是“一通三防”措施不落实;同样存在大量违章作业;同样不吸取类似事故的教训。这些相同性质的事故不断发生,说明在有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头脑中,“安全第一”的思想已经被经济利益占据了。

一些地方特别是以煤炭为支柱产业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对各类煤矿往往看经济效益重,看安全效果轻;看发展政绩多,看安全业绩少。黑龙江省方正县宝兴乡全乡只有宝兴煤矿一个企业。多年来,乡政府对该煤矿实行“以包代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极为薄弱,乡主管领导对煤矿情况毫不知情,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政方针、工作部署等知之甚少。更为严重的是,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矿主提供保护伞,包庇、纵容他们的违法行为,许多小煤矿事故背后都有丑恶的腐败问题。

隐患整改不落实

一些国有煤矿企业,特别是老企业和困难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设备老化,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下降,“一通三防”隐患严重。今年6月份,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组在检查发生“2·24”特大事故的贵州省木冲沟煤矿时,发现经过3个月的停产整顿,该矿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技术管理方面仍存在差距,采煤工作面局部瓦斯浓度不稳定且有超限现象,胶带运输机综合保护不全,防尘设施不完整等问题。而小煤矿由于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落后、采煤方法原始、舍不得投入、从业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等原因,事故隐患从建矿开始就大量存在。

专项整治不严格

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煤矿安全整治的艰巨性、持久性认识不足,产生了松劲厌倦情绪。有的擅自降低整治标准,该停产的不停产,该整改的不整改。在小煤矿专项整治验收中,有的验收工作人员渎职、失职,造成验收工作走过场,致使专项整治的效果大打折扣。发生“3·22”事故的山西孝义的孟南庄煤矿去年两次都通过了当地的整治验收,但事故调查组发现,按照验收标准规定,在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必须设置的通风风桥、风门等设施,在现场根本不存在,仅有一道风筒布的风帘,根本无法形成独立通风系统,造成了现场串联通风,风流短路,工作面处于微压差状态。当前,煤炭仍是我国无可替代的主要能源,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影响着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们要像抓防治非典那样,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工作必须“严起来、落下去、常抓不懈”。

严起来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制定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规定考核工作、追究责任;对失职、渎职的,特别是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要从快、从重处理,对腐败问题诱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更要严厉惩处;小煤矿专项整治验收一定要严格把关,必须坚持“谁验收,谁负责”的制度;所有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严惩“三违”现象。各级工会和煤矿产业工会,尤其是重点产煤省份的工会,必须采取措施充实力量,建立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强调工会主要领导是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小煤矿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严重危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小煤矿,要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停产或关闭。

落下去

要切实加强对煤矿的管理工作,注意研究分析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将事后调查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监督;要加强基础工作,把各项安全生产的规范、指标、措施等落实到每个井口;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注重明查暗访,了解实际情况,同时,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隐患的处理情况进行核查、跟踪。

煤矿企业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采区、班组,落实到每一个生产作业点,落实到每一名职工;要加强对矿工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真正理解掌握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知道这些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行为准则是自身安全的保障,要使他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使他们知道为了保障自己和大家的安全,谁都有权反对、抵制、制止“三违”行为,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常抓不懈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它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综合反映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水平,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哪一方面、哪一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酿成大祸。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与好转,不能靠临时查一查、突击抓一抓,需要长期持久、扎实不懈的工作,才能取得成效。政府应该能够根据煤炭市场形势变化,调控煤矿的盈利水平,采用灵活长效的多种干预手段,通过政策调控,使矿主将一部分利润用于煤矿的安全投入,以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各级工会和煤矿产业工会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要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等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将其纳入技术创新、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班组建设等工作中,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为维护广大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工会的职责。

纪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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