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上岗培训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正规上岗培训业已结束,2330名安全监察员通过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证书。
1999年12月3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垂直管理的三级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并将从事煤矿安全监察的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系列。中央在公务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供了2800个编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辖20个省级安监局68个办事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工作人员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原省级煤炭工业管理局改组后转过来的,一部分是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抽调过来的,一部分是从社会上招聘来的。尽管这些安全监察员是精心挑选出来的,且80%以上具有煤矿安全生产与煤矿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跑煤矿下井不成问题,但说到如何依法行政,如何书写执法文书,很多人感到有点茫然。
为了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执法能力强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从2000年8月开始,对已到职的2300多名监察员进行执法上岗资格培训。为了编写一本适合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需要的教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司组织了20名专家、教授和现场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集中20多天时间编写出《煤矿安全与监察》,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监察机制、煤矿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监察专业技术、计算机应用等知识,并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的案例进行了汇编。为了确保培训质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每位受训者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每门课结束后,要进行闭卷考试,结业前还要结合工作中的经验或体会写出较高水平的论文。据了解,参加培训的监察员结业考试优良率达到100%,优秀率为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