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碴场安全设施
1、排碴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
2、排碴场最终境界20m内,排弃大块岩石。
3、排碴场要有专人负责观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4、排碴场四周设放洪渠,将雨季的山洪水排到排碴场外的山沟内。
5、在排碴场下方100m处设钢筋水泥结构的栏挡坝。
6、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4和3/4。
二、排碴场安全操作规程
1、无关人员不应进入排碴场的危险范围内。任何人均不应在排碴场作业区或排碴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未经设计或技术论证,任何单位不应在排碴场内回采低品位矿石和石材。
2、汽车排碴作业时,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排碴作业区,进入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3、排碴场平台要平整,排碴线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形或弧形。
4、排碴卸载平台边缘,有固定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4和3/4;设置或移动车挡设施时,对不同类型的车挡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并按规程进行作业。
5、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卸载时,汽车垂直于排碴工作线;汽车倒车速度小于5km/h,不应高速倒车,以免冲撞安全车挡;
7、在排碴场边缘,推土机不应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8、排碴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m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作业区,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方可恢复排碴作业;
9、排碴场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推碴作业;
10、汽车进入排碴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碴工作面50~200m时速度低于16km/h,50m范围内低于8km/h;排碴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11、排碴作业区照明系统完好,照明角度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不应排碴。
12、人工排碴时,人员不应站在车架上卸载或在卸载侧处理粘车。
三、排碴场的防洪措施
1、山坡排碴场周围,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
2、排碴场内平台设置2%~5%的反坡,并在排碴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以拦截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
3、当排碴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应在排碴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排碴场底层排弃大块岩石,以便形成渗流通道。
4、汛期前,疏浚排碴场内外截洪沟,详细检查排洪系统的安全情况,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5、汛期及时了解和掌握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并对排碴场,下游泥石流拦挡坝,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6、洪水过后,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
四、排碴场的安全预防
要定期检查排碴场的台阶高度、排碴线长度、反坡坡度;安全车挡的底宽、顶宽和高度;运碴线的路坡度和曲率半径是否与设计相符合。要定期测量安全车挡的高度,测量误差不大于10mm;
当排碴场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沉降量和裂缝的长度、宽度、走向等,并判断危害程度;当排碴场地面出现隆起、裂缝时,应查明范围和隆起高度等,判断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