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事故的发生,往往在事故初期波及范围及危害程度都较小,这时是消灭事故,减少损失的有利时机。这时,现场人员要沉着冷静,根据事故情况尽可能利用现场条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抢救,将灾害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当灾情严重,现场所有遇险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组织起来,迅速撤离灾区,进行避灾自救。
1井下避灾自救的原则
井下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五字原则。
(1)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护: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产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后捂住鼻、口等。
(3)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选择安全的、距离最近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4)躲: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发生事故灾害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及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情及遇险人员情况等。
2井下主要事故中的避灾自救
2.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通常会有强大的爆炸声响和连续的空气冲击,此时,现场或附近的人员不可惊慌,也不要乱跑乱叫,要沉着、冷静,迅速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自己所处的位置,听从统一指挥,采取正确方法,积极进行避灾自救与互救。
(1)位于事故地点上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当位于下风侧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避灾路线,迅速进入新鲜风流区,离开灾区。
(2)发生事故或在撤退过程中遇有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立即背向冲击波俯卧在地板上或水沟内,头要尽量低,用衣物等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身体外露部分,尽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高温有害气体。
(3)撤离中最好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若遇巷道破坏严重、道路被阻时,应寻找安全地点临时躲避。躲避地点要选择顶板坚固、无有害气体且有水或离水近的地方。躲避中可用间断点亮矿灯或发出喊声,敲打管道、轨道、矸石等方法向外边发出被困信号,以便得到及时营救。
(4)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适当的时候可派有经验的老工人(至少2人同行)外出侦察,经探险确认安全后,避灾领导人才可组织大家撤退,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5)爆炸事故发生后及避灾自救过程中,要利用一切机会设法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尽量与地面保持联系。
2.2井下火灾事故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果火灾范围较大或火势很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或其他地区发生火灾并接到撤退命令时),要迅速组织避灾和自救。
(1)迅速戴好自救器,处在火区上风侧者要迎风撤退,自在火区下风侧者要沿最近的避灾路线躬身快速转移至新鲜风流中。
(2)如果烟雾已充满巷道,千万不要惊慌乱跑,要迅速辨别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沿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管道有秩序地外撤。
(3)实在无法撤出时,要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暂避,并把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进入。同时在硐室外要留有明显标志并设法不断与外面联系。
2.3矿井水灾事故
井下人员发现透水事故,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以最快的方式通知附近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
(1)撤退时应往高处走,沿上山方向进入上一水平,然后出井。
(2)若出路已被水隔断,要迅速寻找井下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方躲避,同时设法发出呼救信号。
(3)一般不能进入透水地点附近的独头巷道避难。但当独头上山下部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无法撤出时,则可在独头上山工作面躲避,因独头上山的空气因水位上升而压缩,能保持一定的空间。
(4)当人员全部撤出透水区域后,应立即关闭水闸门。
(5)注意防止透水空间放出的有害气体引起中毒、窒息,此时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进行撤离。
(6)井下水泵司机接到透水事故警报后,要立即关闭泵房两侧的密闭后,启动所有水泵,把水尽快排出。没有接到撤退命令时,不得撤退。
2.4冒顶事故
(1)发现冒顶事故征兆后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2)冒顶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
(3)冒顶遇险后要立即发出呼救信号。
(4)在冒落区发出呼救信号时不能敲打对自己有威胁的物料或岩块。
(5)被埋压的人员在条件不允许时不能采用猛烈挣扎的方法脱险。
(6)独头巷道掘进要经常检查后部巷道的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