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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安全检查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6月22日

瓦斯抽采系统安全检查的重点:一是抽采系统的安全性。抽采系统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和安全措施,新建系统的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省煤炭主管部门备案。二是采抽关系。如果这种关系失调,在采掘过程中必然受到严重的瓦斯威胁,不仅采掘接替不能正常进行,还可能酿成重大事故。

检查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抽采合理性的检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者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1)任一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不合理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下列条件的:

①大于或者等于40m3/min;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③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④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3)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2.抽采系统完备性的检查

(1)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具备瓦斯抽采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的安全设施、检测设施、放水设施等,检查时查阅瓦斯抽采系统图,并实际检查各设施的安全性。

(2)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瓦斯抽采后突出煤层工作面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必须降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一2006)或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工信厅所规定的指标以下。

3.采抽关系的检查

采抽关系与采区生产能力、生产时间、准备时间、抽采时间、抽出率等密切相关,检查中应按照抽采后的保护煤量大于年产量的原则进行检查,若未实现,说明抽采不充分,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边采边抽等措施。

4.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的检查

(1)泵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明火。

(2)地面泵房必须设有防雷电装置。

(3)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当有一套备用,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

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5)泵房内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瓦斯抽采自动监测系统。泵房内房顶顶部按照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监控系统与调度监控中心联网,实现实时监控。

(6)干式抽采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流、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检查时主要根据瓦斯抽放系统图、泵房布置图和现场实际观测进行。

自(7)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8)机房应有应急照明。

5.瓦斯抽采管路的检查

(1)瓦斯抽采管的管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管路的铺设应靠帮,吊挂的管路必须吊牢。

(3)管路有漏气和破孔洞的地方,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必须有防止与带电体接触和砸坏管路的安全措施。

(5)管路低洼处应装有放水装置,设有一定数量的测孔,检查时对照瓦斯抽放系统图深入井下进行检查。

当(6)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

6.瓦斯抽采区、抽采钻场、钻孔的检查对一个矿井来说,瓦斯抽采可分为准备区抽采、生产区抽采及采空区抽采。因此,在检查时可分开进行。

(1)准备区抽采的钻场、钻孔及管路的检查内容有:

①钻场之间的距离,钻孔的布置,抽采负压,钻场及钻孔的施程量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钻孔间距可根据钻孔抽采影响半径来确定。

②每个钻场的断面(长、宽、高)支护形式应以摆开钻机为宜,长度不应超过6m,支护应完好、无活研。钻孔布置应按设计图纸

施工,穿层钻孔应穿过煤层到顶(底)板0.5m,封孔要严密不漏气。钻场中要有栅栏、警标、检查牌板、钻孔布置牌板,有负压表和测孔及放水器。

3钻场、钻孔的施工要制定安全措施,尤其是打突出煤层的钻孔,要有打钻防突的安全措施。其措施内容有:钻孔见煤之前,先将排放瓦斯管路铺成,实行边钻边抽或将钻孔中的瓦斯引入回风道中;安装防喷孔装置;安设防尘喷雾装置;配备钻孔防灭火器材;加大施工钻场的风量;安设瓦斯、一氧化碳传感器实现自动断电;保持施工中的钻孔有一定的抽采负压。当抽采系统发生故障,碰见顶钻、瓦斯大量涌出,钻孔内有响声时,要立即停止进钻并撤人。当施工煤巷预抽瓦斯钻孔出现一氧化碳浓度升高、钻孔内煤粉有自燃现象等情况时,现场打钻工不要惊慌,应立即停止钻进,关闭压风风管,打开供水三通阀门向钻孔内注水,使用黄泥封孔,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严防事故扩大

(2)生产区抽采的现场检查内容包括:

①抽出率是否达到设计指标。

钻场密度是否满足设计抽采量的要求。

3钻孔抽采负压是否符合规定。

4钻孔开孔位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封孔是否严密不漏气,封孔长度顺层钻孔不低于8m、穿层钻孔不低于5m。

⑥钻场是否是专用的,钻孔布置方式、深度和角度大小是否在设计中明确规定。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尤其是要避免钻孔出现正压、瓦斯大量涌出及抽采瓦斯管路堵塞现象。

(3)采空区抽采瓦斯的现场检查内容包括:

①抽采点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密闭,其厚度不得小于600mm抽采瓦斯管路上应设有阀门、观测孔、流量计(或流量孔)

和放水装置,在检查时主要检查漏气情况。

(4)瓦斯抽放钻孔的现场检查内容包括:

①抽放钻孔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明确规定钻孔布置方式、深度和角度。

封孔应严密不漏气,边采边抽钻孔的封孔深度,穿层钻孔中不小于5m,顺层钻孔不小于8-m。

抽放钻孔施工必须有安全措施,尤其是突出煤层必须有打钻防突和应急措施。

7.瓦斯抽采管理的安全检查

(1)必须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抽采设计。

(2)必须有完备的瓦斯抽放系统图、牌板和抽采记录。

(3)应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4)瓦斯抽采浓度在利用时不得低于30%,不利用时不得低于25%,检查时应查阅设计和相关记录、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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