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标准 | 1.爆破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保护巷道内一切安全设施及设备、管路、电缆;
2.使用废旧皮带、木料等对工作面的设备、设施进行保护。
1.放炮员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导电体和电器设备的地点进行;
2.放炮员将装配好的起爆药卷要整齐摆放在爆炸箱内或其附近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地点。
3.加工起爆药卷时,应用木质或竹质锥子,在炸药卷中心扎一个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雷管;
4.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或电雷管的脚线将雷管固紧。加工起爆药卷时,必须将雷管放在药卷的预留孔内,禁止露在药卷外面。
5.在装药前,应用炮棍插入炮眼,检验每一个炮眼的角度、深度、方向及眼内的情况,发现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必须废掉,重新钻眼;
6.装药前,应根据作业规程检查最小抵抗线长度, 一般爆破最小抵抗线的长度不小于0.6m,爆破大块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3m时,方可爆破作业;
7.装药前督促瓦检员对装药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风流进行瓦斯检查,当确认瓦斯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装药;
8、装药前必须对放炮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洒水降尘;
9.装药前必须对放炮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的支护进行加固,待确认牢固支护后方可装药。
10.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炮眼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
11.装填炮泥时,应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12.装填的炮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长度。
1.各炮眼雷管脚线的连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连方式,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由爆破工一人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3.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纽结成短路。
13.跟班干部亲自指定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执行警戒工作;
14.各警戒地点除设置站岗人员外,还要设置警戒线,警戒线处应设置警示牌、栏杆或拉绳等醒目标志;
15.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外的安全地点。
16.采煤工作面安全警戒距和躲炮距离距爆破点不少于30m;
17.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跟班干部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由外向里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后,由带班队长解除警戒;
18.放炮员在爆破工作结束后,应将现场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收拾整理好,待升井后交回规定的发放处。
19.进入工作面以后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20.处理人员必须站在顶板完好的地点。处理破碎区域的顶板浮矸时,必须由外向内进行。处理煤帮时,必须由上向下,由一边到另一边逐步进行;对破碎面积较大的区域,必须处理1m支护1m,一般采用锚网梁索支护,对破碎严重区域必须采取架棚支护。处理人员必须带上手套,一只手紧靠防护套,另一只手握住金属杆尾部。敲帮问顶时,必须观测身边是否有人,以防伤击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