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1可以看出,配电人身伤亡事故主要是触电、倒杆塔、灼烫伤。其中触电伤害程度 最为严重,一起死亡两起重伤全部是触电造成的,灼烫伤事故最多,占配电人身伤亡事故的 33.33%。
2 配电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
2.1 触电事故
4次触电事故,按触电类别分,误登带电设备3次,返送电1次,事故均发生在高压设备 上,全部都是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 班站长安排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刚 从事电力工作的新工人或复转军人、临时工)参加工作;
(2) 无票工作;
(3) 工作前不宣读工作票,不进行“两 交底”;
(4) 工作负责人对设备运行状态不清, 盲目指挥;
(5) 工作负责人不能很好地履行安全职 责,现场工作组织混乱;
(6) 单人工作,失去监护;
(7) 不执行“停电”措施,其中包括不 拉配变熔断器、分路熔断器、配变低压侧刀闸等;
(8) 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9)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不全;
(10) 杆上作业不系安全带;
(11) 工作不戴安全帽。
例如1995年4月,某供电站站长安排两名工作仅一年多的青工安装配变避雷器,未办理 工作票,到达现场后,未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即登杆工作,造成青工王某触电烧伤, 左臂截肢。
2.2 灼烫伤事故
5次灼烫伤事故,全部发生在低压设备上,其中4次都是在低压计量装置上工作时造成的。 其主要原因是:检查计量装置时,使用的工具(螺丝刀、验电笔)金属部分裸露过长,工作中 不慎引起低压弧光短路,面部或手臂被灼伤。
2.3 倒杆塔事故 3次倒杆塔事故,全部是违章作业造成的。主要原因是:
(1) 上杆不检查杆根;
(2) 松动导线,未打临时拉线即上杆;
(3) 人在杆上作业,即拉动杆上的拉绳;
(4) 撤杆未采取防倒杆措施;
(5) 交叉跨越(公路、铁路)放、撤线等, 未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又未设专人看守;
(6) 无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信号不正确;
(7) 现场无充足的照明;
(8) 工作现场组织混乱、工作准备不充 分。
例如1998年5月21日19:00左右,某电力局施工班班长临时召集人员,拆除跨越铁路的10 kV东方线45~48号杆塔导线时,既未与铁路部门取得联系,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安排 工龄不足一年的青工登上因下雨已倾斜而又未打拉线的45号杆松导线,适逢一火车头通过铁 路,挂住导线,火车虽制动,但因惯性将45号杆拉倒,杆上人员随杆倒落,造成身体多处擦 伤,事故后果虽较轻,但性质极其严重。
2.4 坠落事故
2次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个人防护用具使用不当造成的。一是安全带系的位置不正确, 杆上转位时安全带滑脱;二是下杆时安全带滑脱。2次事故坠落高度均在2 m以下,说明职工 对2 m以下作业坠落的危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2.5 物体打击事故
10余年中,仅发生物体打击事故1次,其原因是劳动组织不合理、工作分工不明确、缺 乏统一指挥。
通过以上分析,配电人身伤亡事故原因分类如表2,从表中可见,违章违纪是造成配电 人身事故的主要原因。
表2 配电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分类
原因
人数
所占比例
违章违纪
劳动组织不合理
安全防护用品缺陷
其它
1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