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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触电安全管理与防范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6日

  7)工作台、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

  8)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有护套的双芯软线,并装有T形插头,防止插入高电压的插座上。在一般场所,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和潮湿的地沟处等,其电压不得超过12V。

  9)在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动力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同时,临时线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不得随便乱拉乱拽,并按规定时间拆除。

  10)在进行容易产生静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涤零件、擦拭金属板材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便及时导除聚集的静电。

  11)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m之内,以免在雷击时发生雷电流入地下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12)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m之内,为了防止跨步电压触电,不要跨步奔走,应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1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有导电的危险。救火时应注意,身体的任何部分及灭火器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接触,以防发生触电。

  14)在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去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2. 防范触电事故的安全管理措施 

  1)管理人员和机构。

  为了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术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动力或电力部门也应专人负责用电安全工作。

  2)规章制度。

  建立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促进生产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都与安全有直接的关系。

  3)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是否过热,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

  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是为了使工作人员懂得用电基本知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安全、有效地进行工作。

  5)安全资料

  安全资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一些技术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应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每次检修和记录都要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查对。设备及人身事故的记录也应作为资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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