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带电作业人员的管理
(1)带电作业是在不停电的设备上进行的特殊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因此,人员的配备应从电力技校、中专毕业生或三级及以上的线路工中选择,学徒工不允许参加带电作业。
(2)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征求本单位带电作业负责人意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带电作业人员脱离带电作业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考试,并履行批准手续。
(4)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批。
三、带电作业项目管理与计划实施
1、常规项目的管理
常规项目系指操作简单,使用常用工具进行经常性作业的项目,如更换绝缘子,断、接引等。各基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列出常规带电作业项目。
常规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现场操作规程,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新项目的管理
新项目系指本单位以往未进行过的带电作业项目,带电作业新项目必须编制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现场模拟操作,确认安全可靠,经本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到带电设备上应用。新项目转为常规项目前,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取得技术鉴定书。技术鉴定小组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生技科、安监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的带电作业人员组成,在总工程师主持下进行。
3、技术鉴定应准备下列资料:
(1)新工具组装图及机械、电气试验报告;
(2)新项目或新工具研制总结;
(3)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科研项目的管理:
带电作业科研项目,由各基层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课题,组织力量攻关。经试验和试用确认成功后,由课题承担单位准备好研制报告、试验报告、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试操作和试用报告等资料,申请技术鉴定。科研项目的技术鉴定,由下达课题单位主持,参加人选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科研项目通过鉴定后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逐步推广应用。
带电作业处理紧急缺陷或事故抢修,应符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否则,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的方可进行。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应根据生产需要,于年底编制出次年带电作业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执行。
各基层单位的车间与带电作业班组应有月、季带电作业计划,以保证年带电作业计划的实施。计划变动时,应申明理由,办理变更手续。计划完成后,车间的专、兼职人员应及时统计、分析和上报。
四、带电作业工具管理
带电作业所需工具、材料,由车间专、兼职人员编制清册,每年申请一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提请物资供应部门按技术要求和计划采购。对一些特殊要求的材料和工具,在征得物资供应部门同意后,可派熟悉带电作业的人员外出负责购置。外购材料、工具或自制工具,均需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试验或出厂试验,在取得合格证后才允许投入现场使用。
带电作业工具的预防性试验(包括电气和机械试验)结果和有效日期应填入试验卡片,加盖合格章后才能继续使用。带电作业绝缘工具试验不合格者,应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再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必须淘汰。
带电作业工具管理规定:
1、带电作业工具应有永久性编号,在一个基层单位范围内,不允许出现相同的编号。
2、带电作业工具用毕入库前,工具保管员应进行外观检查和验收,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并试验合格,否则不能继续使用。
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运输、使用等其他方面规定均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4、已淘汰的工具,应有“×”明显标志,并清出工具房。
为保证带电作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带电班应配备专用带电作业工具(程)车。
五、带电作业资料管理
每次完成带电作业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在“带电作业登记表”上逐栏登记存档备查。并作为年度统计依据。年度统计从元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开展带电作业的车间和班组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和记录。
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带电作业操作导则》及本单位制订的《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2、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一览表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
3、带电作业分项需要工具卡片;
4、带电作业登记表;
5、带电作业工具清册;
6、带电作业工具及绝缘材料技术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
7、带电作业工具预防性试验卡;
8、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指自制工具)技术鉴定书及其附件;
9、带电作业技术培训和培训考核记录簿;
10、带电作业不安全情况、事故障碍记录簿;
11、班组工作日记簿;
12、线路和变电站一次结线图;
13、有关电气设备参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