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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的运行及维护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07日

(5)根据每套试验设备的特点进行接线,并绘制接线图,根据其特点制定核对、检查接线是否正确的内容。由两人共同进行核对,核对接线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电源电压是否正确。
2)各项接线是否正确,尤其应注意调压器的输入与输出是否正确;试验变压器的电源是否正确;高压引线对地绝缘有无问题。
3)检查接地线、放电棒是否接好。
4)调压器是否回零,微安表量程是否合适。
(6)在检查所有安全措施已做好,接线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通知试验人员合闸给电进行试验。
(7)试验时应先试空载,以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并记录1/4、1/2、3/4及全电压下的空载电流。然后将电压退回,用放电棒放电后再将电缆接入试验回路进行试验。
(8)在每相试验给电前,应检查地线是否拆除,给电时应互相呼应,升压时速度不应太快,约为(1~2)kV/s。
(9)随电压逐级上升,分别在1/4、1/2、3/4及全电压下读取相应的泄漏电流值(应在每次升压后约1min时读取泄漏电流值)。并在耐压试验终了时,读取耐压后的泄漏电流。将所得泄漏电流值减去同电压时的空载电流,即为本身的泄漏电流。
(10)每相试验完毕,应先将调压器回零,然后切断电源,用放电棒放电。当微安表在高压侧时,放电应在微安表的电缆侧放电,防止放电电流通过微安表时将表烧坏。此时也应用短路开关将微安表短路。
(11)每试一相时,应将另外两相接地。分相屏蔽型电缆也应将未试相接地。因试验电压较高,未试相将会产生感应电压,危及人身安全。
(12)试验时应随时监视泄漏电流的变化情况,当泄漏值过大时应找原因(如系表面泄漏的影响,应将电缆套管表面擦净,必要时应作屏蔽),尽力排除外界因素对泄漏电流的影响。
(13)全部试验完毕并放电后,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拆除试验设备、围栏等,最后再拆地线,应防止电缆未放尽的电荷电人。
(14)撤回电缆另一端的警告牌或看守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3.3 预防性试验结果的判断
(1)绝缘电阻测量结果的判断
1)各种电缆的绝缘电阻在长度为1000m、温度为20℃时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①对于电压为3kV及以下的油浸纸绝缘电缆,不小于50MΩ;
②对于电压为6kV及以上的油浸纸绝缘电缆,不小于100MΩ;
③对于电压为3kV及以下的干绝缘电缆,不小于100MΩ;
④对于电压为6kV~10kV的干绝缘电缆,不小于200MΩ;
⑤对于电压为0.5kV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不小于30MΩ;
⑥对于电压为6kV~10kV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不小于1000MΩ。
2)电缆的绝缘电阻随温度变化而变化,且因绝缘材料不同,其变化也不同。粘性浸渍纸绝缘电缆在0~40℃间的温度系数如表2所示。
表2 油浸纸绝缘电缆的绝缘电阻温度系数

3)当发现绝缘电阻低或相间绝缘电阻不平衡时,应仔细地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因绝缘表面泄漏大而引起的,必要时应作屏蔽,消除表面泄漏的影响。
4)吸收比是判断电缆绝缘好坏的一个主要因素,吸收比越大(在加压后15s和60s的绝缘电阻数值之比R60/R15),电缆绝缘越好。如果电缆没有吸收现象,则说明电缆绝缘受潮不合格。
5)同一条电缆三相之间绝缘电阻应平衡,一般不应相差太大。因为三相电缆的运行条件完全一样,绝缘电阻也应基本上相同。
6)运行中的电缆其线芯的温度除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外,还与因停止运行进行试验前,电缆的载流量和停电时间的长短有关,因此很难准确地按温度系统进行换算,或通过与过去所测绝缘电阻值进行比较来判断电缆的好坏和绝缘性能的变化情况。因此,绝缘电阻的数值,只用来作为判断电缆绝缘状态的参考数据,不能作为鉴定及淘汰电缆的依据。
(2)直流耐压试验结果的判断 直流耐压试验是判断电缆能否投入运行的主要依据,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的电压和时间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电缆的直流耐压试验电压和时间

1)若电缆直流耐压试验合格,在试验中无闪络或击穿现象,即可投入运行。
但耐压试验合格也不能完全证明电缆质量就是好的。因为电缆的绝缘裕度较高,很多缺陷在萌芽状态时,无法通过试验发现,因而有些电缆往往出现在耐压试验后不久(如一周或一个月)即发生事故。因此在制定试验计划时,还要根据电缆本身的施工和运行情况制定试验周期。
2)在耐压试验中若发现闪络现象时,则应将试验时间延长,或将试验电压提高至交接试验电压,若仍不断发生闪络,则应停止运行,进行故障测寻;若闪络后又自行封闭,不再发生闪络(经耐压10min),则可投入运行,在3个月~6个月内再进行监视性试验,经两次试验无闪络现象时,可按正常试验周期安排预防性试验。
(3)泄漏电流测量结果的判断 油浸纸绝缘电缆长度为250m及以下的泄漏电流值见表14-12。
表4 油浸纸绝缘电缆长度为250m及以下泄漏电流值

注:电缆长度超过250m时,泄漏电流可按长度适当增加。
1)三相的泄漏电流应基本平衡,三相不平衡系数:对于新电缆,不应大于1.5;对于运行中的电缆,不应大于2。
泄漏电流三相不平衡系数,系指电缆三相中泄漏电流最大一相的泄漏值与最小一相泄漏值的比值。
如果在试验中发现某一相的泄漏电流特别大时,则应首先分析泄漏电流大的原因,消除外界因素的影响。当确实证明是电缆内部绝缘不好而泄漏电流过大时,可将耐压时间延长至10min,若泄漏电流无上升现象,则应根据泄漏值过大的情况,决定3个月或半年再作一次监视性试验。
如果泄漏电流的绝对值很小,即最大一相的泄漏电流:对于10kV及以上的电缆,小于20μA;对于6kV及以下的电缆,小于10μA时,则可按试验合格论,不必再作监视性试验。
2)泄漏电流值,耐压后比耐压前降低,一条绝缘良好的电缆线路,耐压前的泄漏电流值与耐压后的泄漏电流值之比为1.3~1.5,甚至比值超过2倍;对于短段电缆,往往由于现场条件的限制,其比值约为1.1~1.2,甚至比值等于1。
若在试验中发现泄漏电流值不但没有吸收现象,反而升高时,则应分析检查是否有外界因素影响。若确系电缆本身泄漏电流上升,则应采取以下步骤:
①提高试验电压或延长耐压时间,任其泄漏电流继续上升,直至击穿。
②在提高试验电压或延长耐压时间后,泄漏电流不再继续上升,稳定在某一数值;未发生击穿现象时,则可先投入运行,根据其泄漏值上升的情况,在2个月至6个月内,再进行一次监视性试验。
③电缆的泄漏电流应稳定,不应有周期性的摆动。
如发现泄漏电流有周期性的摆动,则首先应分析是否外界因素的影响(如试验电源电压的波动;试验引线的晃动,甚至树枝随风摇动等都可引起泄漏电流周期性摆动)。如确系电缆本身绝缘问题,则说明电缆有局部空隙性缺陷,在一定电压作用下,空隙被击穿,使泄漏电流突然增大。这时电缆电容经被击穿的空隙放电,使电压下降,直到空隙绝缘恢复后,泄漏电流又减小。电缆被重新充电到一定电压时,空隙再次被击穿,这样就造成泄漏电流的周期性摆动。对于这种情况,电缆可投入运行,但应在半年内再作一次试验。
2.3.4 电缆线路交接时电气验收项目和要求 电缆线路送电前应进行的电气验收项目,除应按原水电部《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外,还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1)电缆各芯导体必须完整连续,无断线情况。
(2)电缆芯线对地及各芯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
(3)测量电容、交直流电阻及阻抗等。
(4)电缆两端终端头各相的相序应与电力系统的相序相符合。
(5)三相单芯电缆的排列方式及保护性接地方式,应使铅包内涡流损耗最小,感应电流分布均匀。
( 6)电缆终端头及铅包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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