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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的消防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6日


  
  (三)重点防火部位
  高等院校的重点防火部位有教室、电教中心与计算机中心、实验室及图书馆、学生宿舍等。这里主要介绍教室、电教中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
  
  1.教室
  教室是高等院校的教学场所。教室内人员集中,可十几人、几十人,至几百人同时上课。其中大型教室一般建成阶梯式座位,并在座位上附有写字台板,疏散不易,更应注意消防安全。
  
  (1)教室的耐火等级。其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三级;如因条件所限,是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一层。
  
  (2)应有防火间距。教学楼离甲、乙生产厂房,甲、乙类物品库房以及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独立实验室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
  
  (3)易燃易爆物品不宜在教室内放。课堂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用完后应立即清出,不得在教室内存放。
  
  (4)应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容纳人数超过50人的教室,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疏散门不应有门槛,并向疏散方向开启;教学楼超过五层时,应设置封闭式楼梯问。
  
  2.电教中心
  电教中心主要是利用录音、电视、电影等教学工具,进行大范围教学活动的建筑和设施。一般由电视演播室、控制室、电影放映室、播放室等组成。电教中心的重点防火部位是演播室、电影放映室等,特别是演播室。
  
  演播室的内部装修对收音效果要求较高,目前国内能满足收音效果要求的材料,大多数是燃烧体和难燃烧体材料,有的甚至用纤维布条等作为内装修夹层的填实材料。室内一般铺有地毯,形成了封闭的可燃或难燃的内部空间。加之,演播室装有大量的碘钨灯和聚光灯等电气设备,起火因素很多。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其防火安全工作。
  
  防火措施有:

  
  (1)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间隔。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有引燃可燃物的危险。因此,灯具的前方应当距离可燃物不小于1米;侧后方应当距离可燃物不小于50厘米,或在它们之间用石棉板等材料隔开。同时在灯具的下面要设金属网以防止灯具破碎时,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2)电线要有套管。电源线在吊顶内通过时,应穿管敷设。活动灯具应用橡磁电缆线。灯头线靠灯具30厘米或采取其他隔热保护措施。
  
  (3)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应在演播室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4)在地毯里应加装钢丝网接地,以导除静电。
  
  3.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人员较集中,如果疏于消防管理,出现用电炉,乱拉电线,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明火照明看书等现象,极易引起火灾。其消防管理措施主要是:
  
  (1)加强对大学生的消防知识普及教育;
  
  (2)健全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4)配置必要的灭火器;
  
  (5)保持通道畅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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