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乡深入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库尔勒市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和执法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主管政法、综治、安全生产的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派出所所长、武装部部长、各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乡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人员由以上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全乡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消防问题,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等。今年以来,共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6次。各站(所)、村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成立了由站(所)负责人和村领导的防火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切实加强了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二是乡政府于年初召开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并进行安排部署。每逢重大节庆日及时召开消防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制定了《全乡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得到落实。一是对照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乡人民政府与各村(场)、站(所)及学校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各村(场)、站(所)及学校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三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共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3家,并按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疏散预案。今年初,我们针对废品收购点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不畅等消防安全问题,以及香梨发泡网厂消防设施不全的问题,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安排专人负责督促企业负责人,投资3万多元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并加强市场管理,清除了消防通道内的乱堆乱放,畅通了消防通道。
(三)农村消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强城郊区消防规划工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整体规划(包括消防规划)的具体制定工作。目前乡村规划已基本完成。二是加强集贸市场和公众聚集地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集贸市场和公众聚集地的消防专业规划,2大集贸市场和公众聚集地区应建消火栓8个,原有消火栓2个,今年在友好市场等大市场共补建消火栓6个。三是积极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小城镇规划建设。目前,两个近郊村已建成供水管道,正积极在集贸市场和公众聚集地安装消火栓,极大地改善村(场)消防供水不足的难题。四是依托治保、民兵组织,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关消防器材,开展灭演练4次,努力提高乡村扑救火灾的能力。五是目前计划在xxx村、阿克东村居民区巷道内修建消防井,解决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六是充分利用xxx村作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示范点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投入,完善了消防设施,建立了消防工作站,加大了宣传力度,基本形成了典型引路,逐步推开的工作局面。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按照州、市有关要求,制定相应专项整治方案,2013年,我乡共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集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和公众聚集地安全专项整治达21次,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出现的问题给予了严肃的查处。同时,在专项整治中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堵塞了各种漏洞。二是各村、站(所)和学校按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对本地区、辖区的公众聚集场所、清真寺、加工企业等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场所实行责任到人、重点监控、增加检查频率的措施进行管理。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清真寺、加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由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清真寺主持、企业法人共同负责。要求他们认真遵守有关法规和管理措施,发现问题隐患、出现问题及时汇报,不得隐报瞒报,否则从严查处。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在专项治理活动中,乡安委办、乡综治办、乡派出所和乡武装部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活动。对乡域内大型市场、公众聚集场所、加工坊、废品收购站点和33家重点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单位,针对消防栓、灭火器和消防通道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四是坚持重大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坚持每周二次大清查、重大节假日期间天天查制度,以及时发现处理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立即上报。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尽责,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严厉处罚。今年以来,已有5名出租屋房客受到处罚,有6户出租屋被查禁。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了安全度过节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