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风灾、水灾、防护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瀑雨、警报后,应随时注意收看(听)天气的动向,并转告相关人员。必要时安全消防队还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防范会议。
2.台风、瀑雨来临之前必须关闭门户,关闭不必要的电源。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3.台风、瀑雨接近之时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应急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或其它的防范设施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9.工厂房舍或财物有被洪水或强风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六、身体伤害的预防
1.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操作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2.发生伤害时,应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3.工作地点的上方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4.使用强列腐蚀性或有毒化学危险品时,应使用或佩带相应的劳保用具,避免与身体直接触及。
5.在灰尘飞扬中的工作人员,应带上口罩及眼罩。
6.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7.使用搭架和扶梯时,应检查是否坚固。
8.玻璃、铁钉、铁丝等尖锐物品不得任意抛弃。
9.不得穿着松弛或有绳索丝带的衣服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设备。
10.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用完应放回指安位置。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11.拷击、切割、焊接金属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七、消防管理
1.消防管理工作必须长懈地坚持下去。
2.每月由安全消防队指定专人检查各处消防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或设备,应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安全消防队应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根据结果进行总结改善。
5.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报警器等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温(或烟)感应器、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7.消防栓、阀门、管道、压力表等系统每两个月放水试验一次,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8.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9.消防用的扩音器,后备报警器,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10.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八、安全、消防教育及培训
1.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政府的安全消防相关法规、工厂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2.宣传教育可采取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3.义务安全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安全消防队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4.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安全消防员,其它部门按一定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工厂义务安全消防员。
5.安全主任与副主任负责拟订培训计划。由专人定期,分批对工厂员工进行安全消防培训。
九、义务安全消防组织
1.架构图:
2.职责:
1)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安全消防救灾事宜及其管理。
2)副指挥:协助总指挥招集所属救灾员从事救灾工作顺利迅速进行。
3)警戒组:报警引导消防人员,迅速打开各通道及疏散口,维持秩序,严防趁机偷盗和破坏。
4)消防组:当看到,听到火灾发生及报警后、消防队应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赶到现场,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补救。
5)急救组:如遇人员围困和灭火队员受伤,迅速组织抢救移至安全地带。
6)抢救组:与消防组队员密切配合的战斗组,补充人员,在前线消除障碍物;抢救高危物品,重要物资并转移,疏散。
7)疏散组:在外围与急救组、抢救组配合、疏散人员与物品。
8)装拆组:负责电源的截断,水源疏导,拆除障碍物,防火体的设立。
详细人员编排另定 >>>> 见附页
3.会议:
每年1、4、7、10月份第二周的星期四定期召开‘安全消防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