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检查
5.1 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危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5.3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
6.1 建立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及教育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6.2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6.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6.4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6.5 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其中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
6.6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7.班组安全活动
7.1 施工现场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2 班组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7.3 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8.1 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和附上特种作业相关证件。
8.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8.3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工伤事故处理
9.1 项目部每月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
9.2 发生工伤事故应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并附上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情况,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的盖章认可。
9.3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10.安全标志
10.1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10.2 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10.3 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10.4 安全标志要注意检查、保养、维修,当发现颜色有污染或有变化、褪色等,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10.5 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