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钢材
在高温下,普通钢材的弹性模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5-4-54)
(式5-4-55)
式中, —温度(℃);
—温度为 时钢材的初始弹性模量(N/m㎡);
E—常温下钢材的弹性模量(N/m㎡),按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确定;
—高温下钢材的弹性模量折减系数。
高温下钢材的热膨胀系数可取1.4×10-5m/℃。
在高温下,普通钢材的屈服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5-4-56)
(式5-4-57)
(式5-4-58)
式中: ——钢材的温度(℃);
——高温下钢材的屈服强度(N/m㎡);
——常温下钢材的屈服强度(N/m㎡);
——常温下钢材的强度设计值(N/m㎡),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取值;
——钢材的分项系数,取 ;
——高温下钢材的屈服强度折减系数。
(三)火灾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组合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国标报批稿)规定,火灾作用工况是一种偶然荷载工况,可按偶然设计状况的作用效应组合,采用下列较不利的设计表达式:
(式5-4-59)
(式5-4-60)
式中: ——荷载(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按永久荷载标准值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按火灾下结构的温度标准值计算的作用效应值;
——按楼面或屋面活荷载标准值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按风荷载标准值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结构重要性系数;对于耐火等级为一级的建筑, ;对于其他建筑, ;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可取 =1.0;当永久荷载有利时,取 =0.9;
——温度作用的分项系数,取 =1.0;
——楼面或屋面活荷载的分项系数,取 =1.0;
——风荷载的分项系数,取 =0.4;
——楼面或屋面活荷载的频遇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取值;
——楼面或屋面活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取值。
(四)结构构件抗火验算基本规定
1.耐火极限要求
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及其他国家标准的要求一致。
2.构件抗火极限状态设计要求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国标报批稿)提出了基于计算的构件抗火计算方法。火灾发生的概率很小,是一种耦合荷载工况。因此,火灾下结构的验算标准可放宽。根据《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国标报批稿),火灾下只进行整体结构或构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验算,不需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构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轴心受力构件截面屈服;
②受弯构件产生足够的塑性铰而成为可变机构;
③构件整体丧失稳定;
④构件达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对于一般的建筑结构,可只验算构件的承载能力,对于重要的建筑结构还要进行整体结构的承载能力验算。
基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钢构件抗火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在规定的结构耐火极限时间内,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Rd不应小于各种作用所产生的组合效应Sm,即:
(式5-4-61)
②在各种荷载效应组合下,结构或构件的耐火时间td不应小于规定的结构或构件的耐火极限tm,即:
(式5-4-62)
③结构或构件的临界温度Td不应低于在耐火极限时间内结构或构件的最高温度Tm,即:
(式5-4-63)
对钢结构来说,上述三条标准是等效的。由于钢构件温度分布较为均匀,因此,钢结构构件验算时采用上述第③条的最高温度标准,混凝土构件可采用前面两条标准。
3.构件抗火验算步骤
采用承载力法进行单层和多高层建筑钢结构各构件抗火验算时,其验算步骤为:
①设定防火被覆厚度。
②计算构件在要求的耐火极限下的内部温度。
③计算结构构件在外荷载作用下的内力。
④进行荷载效应组合。
⑤根据构件和受载的类型,进行构件抗火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
⑥当设定的防火被覆厚度不合适时(过小或过大),可调整防火被覆厚度,重复上述①~⑤步骤。
采用承载力法进行单层和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各构件抗火验算时,其验算步骤为:
①计算构件在要求的耐火极限下的内部温度。
②计算结构构件在外荷载作用下的内力。
③进行荷载效应组合。
④根据构件和受载的类型,进行构件抗火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
⑤当设定的截面大小及保护层厚度不合适时(过小或过大),可调整截面大小及保护层厚度,重复上述①~④步骤。
4.钢结构构件抗火验算
这里只介绍基于高温下承载能力验算的方法,火灾下钢构件的验算还有极限温度计算方法,读者可参考其他资料。
高温下,轴心受拉钢构件或轴心受压钢构件的强度应按下式验算:
(式5-4-64)
式中: —火灾下构件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设计值;
—构件的净截面面积;
—高温下钢材的强度折减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