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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监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3日

1、安全监理应在开挖前认真审批相关施工方案;

2、安全监理应对相关施工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必须与实际作业人员相符合,过期、未复证无效。

3、督促施工单位在相关人员上岗前组织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以确保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措施进行。

4、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落实在建筑安装企业及其附属的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5、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落实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6、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落实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则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7、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落实外在运行的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8、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落实机构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9、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落实机构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的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10、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落实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落实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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