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三同时”指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我国在安排生产性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往往由于投资不足或出于节省的考虑,对项目中配套的安全卫生设施随意削减。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使投产后的生产项目无法正常运转或生产不能健康运行。最后被迫补上安全卫生设施。最终从总体上看,不仅没有节省,反而造成更大的浪费。“三同时”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安全卫生设施建设能同步到位的。
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技术项目(工程)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搞好“三同时”工作,从根本上采取防范措施,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发状态,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保障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国家实行专门监管的办法。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国务院1982年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是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政法律依据;压力管道的监管依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电梯监管依据劳动部《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起重机械监管依据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监管依据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客运架空索道监管依据劳动部《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管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防爆电气(器)监管依据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机械委员会、煤矿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化工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
由于特种设备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易发生事故造成操作者本人或他人的伤害,以及机械设备、厂房等重大财产的损失,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定期和巡回检测检验,以确保安全生产和生命安全。对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要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颁布的中央管理劳动部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1992]价费字268号文进行。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职业安全卫生和矿山安全卫生检验费,特种劳动防护品生产许可证和各种培训考核规定的设备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