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木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要求
(1) 操作前的要求
1) 穿好工作服,戴好护发帽,穿好安全鞋,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
2) 检查工作环境,地面要平坦干净,木料堆放整齐,不要放在作信道上,工作场所照明要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刀具是否锋利,有无缺口或裂纹,锯片无尘埃附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装刀具时要慢慢插入主轴中,先用手转动螺帽,再用扳手拧紧。
5) 各向滑动部位、手摇把手的轴承、齿轮链条待转动机构注以适量的机油,检查各处螺母有无松动。
6) 在确认限位器位置的同时,检查是否固定牢靠。
7) 检查三角皮带是否损坏,防护罩是否损坏,固定螺丝是否松动。
8) 检查安全装置有无异常,确认制动器能否在10S内制动。
(2) 操作中的要求
1) 开机后,待电锯机达到最高转速后方可进行送料。进料速度根据木料材质,有无节疤、裂纹和加工,厚度进行控制,送木料要稳、慢,不可过猛,以防损坏锯条、锯片,伤人。
2) 操作带锯机时,要注意锯条运转情况。如锯条前后窜动,发生异常现象或发生破碎声,应立即停机,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3) 送料时,手和刀具要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要使用推木棍。
4) 操作时不得调整导板。
5) 操作圆锯时送料工与接料工配合好。送料站在锯片侧面,木料夹锯时应立即停机,在锯口插入木楔扩大锯路后继续操作。
6) 锯片两边的碎木、树皮、木屑等杂物,应使用木棍消除,不得直接用手清除,以防伤手。
7) 机械运转30mm左右后,切断电流,用手触摸主轴轴承是否发热,如温度过高应停机报告作业主管和维修人员。
8) 检查固定安全装置的螺钉、螺母有无松动。
9) 接料要压住木料,以防回跳伤人。
(3) 操作后的要求
1) 操作完毕,要切断电源,检查主承和开关是否发热,若发现开关发热,可能是接触不良或接线松动,应及时报告主管采取措施。
2) 用气筒或扫帚清扫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检查螺钉、螺母是否松脱。
3) 带锯卸锯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待锯条停稳后进行操作,换锯条时,要将锯条拿稳,防止锯条弹出伤人,最好两操作。
4) 以上是禁戒机械一般的安全操作要求,对于具体的木工机械,应同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