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检查
(1)操纵手柄应操纵灵活,扳动操纵手柄至“启动”位置时应能使压紧摩擦片的摇臂达到自锁位置,以保证定位可靠。
(2)工作台应有防止四爪座退出的定位板
(3)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配重铁,以保持工作台平衡配重铁必须装夹牢靠,以防甩出伤人。
(4)快速行程机构中的摩擦离合器必须完好,当负荷过大时能起保护作用。
(5)进给箱内保险连接器中的保险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防因超负荷而引起事故。
(6)应设有防止横梁、刀架移动时超越行程的限位装置。
(7)操作平台应有栏杆和底护板。
(8)所有操纵手轮应有定位装置及明显的挡位标牌。压紧手轮的螺栓、螺母应齐全、完好,并固紧。
(9)三角胶带和主电动机与变速箱的联轴器应设防护罩。
(10)工作台应设围栏,以防止工作台旋转时造成伤害。
(11)工作台周围应设置切屑挡板。
(12)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2.行为检查
(1)工具、量具不准放在横梁刀架上。
(2)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3)装卸工件、工具时要和行车司机、挂钩工密切配合。
(4)工件、刀具要紧固好。所用的千斤顶斜面垫板、垫块等应固定好,并经常检查,以防松动。
(5)工件在没夹紧前,只能点动校正工件,要注意人体与旋转体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站在旋转工作台上调整机床和操作按钮。非操作人员不准靠近机床。
(6)使用的扳手必须与螺帽或螺栓相符,夹紧时用力要适当,以防滑倒。
(7)如工件外形超出卡盘,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碰撞立柱、横梁或把
人撞伤。
(8)对刀时必须缓速进行。自动对刀时,刀头距工件40~60mm即停止机动,改用手摇进给。
(9)在切屑过程中,刀具未退离工件前不准停车。
(10)加工偏重件时,要加配重铁,以保持卡盘平衡。
(11)登“看台”操作时要注意安全,不准将身体伸向旋转体。
(12)切削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和变换工作台转速及方向。
(13)不准隔着回转的工件取东西或清理铁屑。
(14)发现工件松动、机床运转异常、进刀过猛时,应立即停车调整。
(15)大型立车两人以上操作时,必须明确主操作人员负责统一指挥、互相配合。
(16)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