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的使用安全
1.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
①.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②.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③.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④.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帘的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③.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主要是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
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④.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有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⑤.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市区避免白天运输。
⑥.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如乙炔)气瓶时,运输工具(汽车)应备有灭火器。
⑦.运输气瓶的汽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3.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烟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空瓶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等的气瓶(如氧气和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④.气瓶放置应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⑤.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乙炔气瓶还应加“乙炔危险标志”。
⑥.门、窗向外开
4.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②.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和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③.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含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距离)10米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气体。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瓶内的残液。
⑾.采用低压罐式乙炔发生器取代浮桶式乙炔发生器,但应优先选用瓶装乙炔气。
⑿.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