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江西省食品用塑料编织袋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8月09日  ♡ 收藏本页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60条,其中40条作为检验样品,20条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食品用塑料编织袋产品检验项目、依据和方法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
1感官要求GB 4806.7-2023GB 4806.7-2023
2总迁移量GB 4806.7-2023GB 31604.8-2021
3高锰酸钾消耗量GB 4806.7-2023GB 31604.2-2016
4重金属(以Pb 计)GB 4806.7-2023GB 31604.9-2016
5脱色试验GB 4806.7-2023GB 31604.7-2023
6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GB 4806.7-2023GB 31604.52-2021
7涂膜袋和复膜袋的剥离力GB/T 8946-2013GB/T 8946-2013
8经密度GB/T 8946-2013GB/T 8946-2013
9纬密度GB/T 8946-2013GB/T 8946-2013
10袋的单位面积质量偏差GB/T 8946-2013GB/T 8946-2013
11拉伸负荷GB/T 8946-2013GB/T 8946-2013
12耐热性能GB/T 8946-2013GB/T 8946-2013
13跌落性能GB/T 8946-2013GB/T 8946-2013
注:1.脱色试验仅适用于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

物理指标项目根据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是否符合细则要求,确定此项目是否需要检测。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8946-2013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安全生产举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