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劳工标准—WTO的难关
有关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关系的争论由来已久,欧美一些国家的代表提出劳工标准问题,其观点是:由于各国工人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劳动环境、安全卫生状况等条件上的差异,使劳工标准低的国家生产成本低廉,;在国际贸易中有相对的价格优势,势必造成由发展·中国家向劳工标准高国家的“社会倾销”;因此提出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应在贸易协议中制定出统一的国际劳工标准,并对达不到国际标准的国家,实行贸易限制。
3、现代安全——接轨的必然
OHS状况是二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使所有劳动者获得安全与健康是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也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安全生产事关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和根本利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对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威胁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会使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改革的目标产生疑虑和动摇。当这些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和突发震动性事件时,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这种形势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紧迫严肃的要求,改善我国的OHS状况,加快建立起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安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这既是自身的需要,也是与国际接轨,融入国际社会的先决条件。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社会责任
1、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50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发展过程中,经济成分多样化、经济利益多元化、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化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使安全生产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增多,政府监管无法覆盖;二是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受到伤残找政府,矛盾很多;三是政府机构改革,行业管理职能锐减;四是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明确的、严格的、具体的法律规范。所以,传统的以行政手段来管理的体制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国家必然也必须转向现代安全管理的模式,探索以法制管理的新思路。党的十六大确定了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行政体制改革目标。十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弊端,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干预,就要从更高的层面上来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定位
《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理解和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这就需要准确地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法律定位,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制化。
所谓法律定位,是指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性质、对象、准则、职能和手段进行法律规范。实现法律定位的途径是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化、制度化。
《安全生产法》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为立法宗旨,又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定为基本法律制度,这就标志着国家已经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的法律定位。其管理的性质是:国家法定的行政管理权,自上而下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纵向行政管理,具有法定性和不可抗拒性。其管理的对象是: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对象。其管理的基本准则是: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也是监管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监督执法人员,必须忠实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定职责。其管理的职能是:第一是法制层面上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基本职能是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律规范的情况,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必须清楚,这是一种以法律手段为主的间接的监督管理,不直接干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活动。第二是立法、监督和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在健全立法的前提下,依法监管的关键是要抓好三个环节,把住三关,当好“三员”。三个环节是前置审批,事中监管,责任追究。三关是市场准人关,日常保安关,违法处罚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三个环节中的角色相当于“守门员”、“裁判员”、“审批员”。第三是进行责任追究,对有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确定责任,实施行政处罚。其管理的手段是按照法律定位,监管的主要手段是运用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社会责任
安全生产的基本目标与党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致的,即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在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中,生命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是最实在最基本的利益。因此,我们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机构;必须站在保护人权的角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做到尽职尽责,担当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责任。按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把事故降下来,服务社会。当前,在建立以法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管过程中,我们必须增强一个服务意识:按胡锦涛总书记所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服务意识;抓好“双基”,一抓基层:要把直至乡、镇、村委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起来,保证安全管理信息的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二抓基础:主要是抓好队伍建设和自身规章制度建设,建立起一支熟悉安全法规、懂安全技术、会安全管理的高素质安全监管队伍,打好基础;把好“三关”:即市场准人关,日常保安关,违法处罚关。市场准人关,即将国家赋予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申领发证的职责,要严格把关,同时制订一套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承诺制,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日常保安关,即对危险性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监管,对重点单位实行规范式检查、巡查。搞好动态安全生产;违法处罚关,即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造成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处罚,严格执法;落实四项措施,即安全教育措施、安全评价措施、安全检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建五个支撑体系,即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安全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安全认证评价中介体系、安全文化宣传保障体系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